当事人:铜川惠鑫恒泰商贸有限公司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铜川惠鑫恒泰商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件号码:91610203MA6TM9AB2Y
住所/经营场所(住址):铜川市印台区王石凹街道办事处王石凹村王石凹村委会院内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姓名:梁文文
根据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0)陕0202刑初52号,当事人(铜川惠鑫恒泰商贸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梁文文为此案的涉案人员,当事人的股东崔鵾鹏为此案的被告人,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十五条之规定,造成了受害人巨大损失,社会危害性大。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并实施相应管理措施:
(一)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在审查行政许可、资质、资格、委托承担政府采购项目、工程招投标时作为重要考量因素;
(二)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提高检查频次,依法严格监管;
(三)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四)不予授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荣誉称号等表彰奖励;
(五)法律、行政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规定的其他管理措施。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我局将依法作出将你(单位)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决定。
特此公告。
陈述申辩联系方式:0919-2898144
铜川市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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