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息采集表指标说明
今年的信息采集表变化幅度比往年都要大,增加、删减了一些指标,调整了一些指标的选项,重点是增加了贫困户和贫困村的脱贫措施相关指标。
(一)贫困户信息采集表
和往年一样,采集系统中已经存在的贫困户、脱贫户和返贫户的信息,还是先在系统中打印信息对照表,对照去年的信息,采集发生变化的信息。目前系统还在完善中,信息对照表暂时国办未开通打印功能,具体时间我们再通知大家。新识别的贫困户还是采用贫困户信息采集表,采集所有的信息。
1、基础信息。没有太大变化,贫困户属性中的“五保贫困户”改为了“特困供养贫困户”,与民政部门的称谓相一致。
2、家庭成员信息。这里变化比较大。
“与户主关系”选项中增加了“之兄弟姐妹”。
“证件类型”选项中删除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证”,只保留了“居民身份证”和“残疾人证”。
“是否现役军人”指标删除。
“政治面貌”选项中把八个民主党派合并为“民主党派人士”。这里注意下,“无党派民主人士”是指没有参加任何党派、对社会有积极贡献和一定影响的人士,要跟“群众”区分开。
“文化程度”选项中,把“大专及以上”分成了“大专”和“本科及以上”。
“在校生状况”选项中,删除了“非在校生”,把“大专”和“高职”合并为“高职高专”。其中“高职”是高等职业学院的简称,根据教育部规定,非师范、非医学、非公安类的专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改名为“职业技术学院”或“职业学院”。“高专”是高等专科学校的简称,指师范、医学、公安类的专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增加了“技师学院”、“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技师学院”是在原高级技工学校基础上发展而成的技工院校,是技工院校的最高层次。
“失学或辍学原因”,新增指标。这个指标只有义务教育年龄段的非在校生填写,其他人员不填用写,主要是采集贫困户子女义务教育阶段不在校的具体原因。其中,失学是指从来没有上过学,辍学是指没有完成规定学业,中途退学。(因病、残疾自身原因不能上学的不算辍学)
“会讲普通话”,按照有关行业部门要求,新增指标。
“劳动技能”选项中增加了“弱劳动力或半劳动力”,是指16-60(65)之间患病或残疾,但有一定劳动能力,以及60(65)岁以上但身体健康,能够从事一些简单劳动的人员。增加这个选项,让界定贫困人口“劳动能力”不再过于绝对。比如残疾等级比较低但能从事简单劳动的残疾人,身体没有大毛病的老年人,不再简单的界定为“无劳动能力”或“丧失劳动能力”,开展帮扶更有针对性。
“务工企业名称”删除。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加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享受人身意外保险补贴”,都是新增指标。由区财政出资为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购买了农村小额意外伤害保险。
3、致贫原因。“主要致贫原因”和“其他致贫原因”合并为“致贫原因”,最少选1个,最多可以选3个,相互不能重复。选项中增加了“因丧”。这里注意下,致贫原因是建档立卡指标体系中最重要、最关键的指标。今年5、6月份,针对贫困户致贫原因不是不准的情况,根据省扶贫办专门下发通知,开展专项核准清洗,应该说有了很大改善。今年采集的时候,仍要重点核实,特别未脱贫户(已脱贫户致贫原因不变),如因病致贫家里没有病人、因残致贫家里没有残疾人、因学致贫家里没有学生、缺资金缺技术自身发展动力不足致贫家里没有劳动力等情况。 “因婚”、“因丧”、“缺水”、“缺土地”、“交通条件落后”这些选项,在中西部省份可能存在,但在我省尤其是我区应该是极少数甚至不应该存在,选择的时候一定要慎重。如果致贫原因发生了变化,也要及时调整。
“返贫原因”,只有返贫户采集,并且是必须采集。选项去掉了 “缺技术”、“缺资金”、“交通条件落后”、“自身发展动力不足”选项,增加了“因丧”和“因事故”。造成返贫的原因很可能与之前的致贫原因不同,要认真入户采集,不能照抄照搬。
4、易地搬迁信息。“是否有搬迁意愿”修改为了“是否易地扶贫搬迁户”。
5、收入情况。
“五保金”修改为“特困供养金”。
“养老保险金”今年计入脱贫户的家庭收入。
6、生产生活条件
“有效灌溉面积”,指标删除。
“是否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改为“是否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是否有龙头企业带动”,今年新增指标。
“饮水是否困难”和“饮水是否安全”,合并为“是否解决安全饮用水”。具体是指饮用水量有保障,水质安全,正常年份每人每天可获得的水量不低于20升,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相关要求,且单次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20分钟,且不间断供水。
“是否通生产用电”指标删除。
“入户路类型”选项中,“水泥路”和“沥青路”合并为“硬化路”。
“是否危房户”,删除。
7、帮扶责任人
“证件号码”、“单位地址”指标删除,涉及个人隐私。(结束时间到2020.12.31)
“职务级别”选项删除了国家级。
8、脱贫措施及成效。这是今年指标体系变化的重点。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既要说清楚有多少人脱了贫,也要说清楚怎么脱的贫”的重要指示,国务院扶贫办要求把剩下的每一名未脱贫人口如何脱贫说清楚、落到实处。今年5月份,省扶贫办召开全省建档立卡工作培训班,已经对这项工作做了安排部署,逐户采集贫困户享受过的所有帮扶措施。现在就是要求我们把前期采集的信息,根据这次新增加的脱贫措施指标对号入座。脱贫措施主要分为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公益岗位、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农村危房改造、金融扶贫、生活条件改善、综合保障性扶贫、接受社会帮扶、接受扶志教育等类型。其中,除易地扶贫搬迁入住时间和享受搬迁人数、公益岗位的聘用和解聘时间、危房改造时间和改造补助需要录入具体内容(定量)外,其他都是选择类(定性)。解聘时间,如未明确解聘时间,可以不填。危房改造时间,以改造结束时间为准。易地扶贫搬迁选择要谨慎,一定要和行业部门沟通,注意逻辑关系。
注意:1、脱贫措施信息采集录入范围是今年底脱贫的贫困户,其他已脱贫户脱贫措施明年再安排采集录入。2、脱贫措施是贫困户自识别以来,历年享受过的帮扶措施,比如2015年底识别进来,2016年享受过危房改造,今年底脱贫,也要采集录入。3、如果多次享受同类帮扶,比如每年都安排公益岗位,只选择一次就可以。4、这里所指的脱贫措施是贫困户享受过的帮扶措施,不包括贫困户自我发展的脱贫措施,比如自己种了几亩地,自己外出找工作,这都不算。5、采集时要把具体帮扶措施采集清楚,不用光打个钩,种植业是哪年发的多少颗树苗,养殖业是哪年发的几只羊,什么时候在哪里开展的什么培训,录入系统后纸介质存档,这都是我们最真实的脱贫攻坚档案。
(二)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增减表
“家庭成员新增原因”选项中增加了“收养”和“失联人口回归”,“嫁入”修改为“婚入”,主要考虑有男方入赘的情况。
“家庭成员减少原因”选项中,“外出失联”改为“失联”,“嫁出”改为“婚出”。
(三)贫困村所属自然村信息采集表
1、基本情况
“五保户数”、“五保人口数”修改为“特困供养户数”、“特困供养人口数”。
“妇女人口数”改为“女性人口数”。
“残疾人户数”,新增指标,指家中有残疾人的户数。
“残疾贫困人口数”、“劳动力人数”指标删除。
“外出务工人数”修改为“乡外务工人数”。
2、生产生活条件
“未实现饮水安全户数”,新增指标。
“到行政村是否通沥青(水泥)路”修改为“到行政村是否通硬化路”。
“是否通宽带”修改为“是否接入光纤宽带”。
(四)贫困村信息采集表
1、基本情况
“负责人”姓名和电话改为“村支书”、“村主任”姓名和电话。
“职务级别”指标删除。
“村部位置”,使用APP采集。
2、生活条件和基本公共服务
“农民人均纯收入”改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指标删除,增加了“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数”、“参加大病保险人数”、“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指标。
“行政村乡村医生数”,新增指标。
“到乡镇是否通沥青(水泥)路”改为“到乡镇是否通硬化路”。
“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人数”,新增指标,不包括外村的致富带头人。
“开展乡村旅游的户数”和“经营农家乐的户数”合并为“经营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户数”,“经营农家乐户年均收入”改为“经营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户年均收入”。
“行政村信息员个数”指标删除。
3、行政村驻村工作队
增加了“性别”、“出生年月”、“职务级别”、“学历”、“政治面貌”、“帮扶单位类型”,删除了“证件号码”、“联系地址”。
4、签约服务团队。新增指标。有就填,没有就不填。
5、脱贫措施。这也是今年新增的指标,与贫困户脱贫措施对应。主要分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三类。其中,通村硬化路公里数、规划保留的村小学改造个数、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个数、村级集体经济收入需要填写具体数值(定量),其他为选择类(定性)。
注意:1、采集录入范围是今年底退出的村,其他已退出的村脱贫措施明年再安排采集。2、脱贫措施是自2014年确定为建档立卡省定扶贫工作重点村以来,历年享受过的帮扶措施,识别前享受过的政策不算。
二、信息采集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1、“是否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这个指标,只限享受低保人员,不包括特困供养人员(五保户)。
2、贫困人口“健康状况”中的残疾,今年根据残疾人证件号码自动判断,所以有残疾人证的贫困人口,证件号码都要填写残疾人证。
3、贫困户收入中的“计划生育金”,国扶办下发的指标解释中写的是“城镇户籍人口中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父母、以及双女户的奖励”,要去掉“城镇户籍人口”,修改为“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父母、以及双女户的奖励”。
4、根据国务院扶贫办要求,今年养老金计入脱贫贫困户的家庭收入。
5、贫困户信息对照表和采集表中列出的收入类型比较简单,尤其是其他转移性收入,实际涵盖了很多收入项目,没有一一列出,比如赡养费、残疾补贴、粮食直补、电价补贴等。但大家在入户采集的时候,一定要按照实际情况,在采集表中分类仔细记录清楚,标明各种收入类型各是多少钱,便于以后督查、考核时能说清楚。另外,要把列入收入范围的所有收入采集完整,要实事求是,这是我们脱贫攻坚的成绩。
6、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的录入。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截至时间到2020.12.31,否则容易出现帮扶过期的情况,视为无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录入驻村工作队前要先录入帮扶单位,帮扶单位与贫困村结对后,驻村工作队员从录入的帮扶单位中添加。
7、系统内的所有指标都要采集,除个别可以为空的指标外,其他都不能为空,确实没有的,比如耕地面积、务工时间等,要填“0”。贫困村中的指标空项非常多,一定要补全。个别指标要看清单位,比如与村主干路距离,单位是公里,有的按米填写,就成了数据质量问题
8、脱贫措施表,因为只有今年底脱贫的贫困户和出列的贫困村填写,建议单独打印空表,贴在今年底脱贫贫困户和出列贫困村打印出的对照采集表后面,再进村入户采集信息,采集后一起录入系统,避免出现混乱,也能够节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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