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扶贫政策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2-19 17:56

1.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培训专业:种植养殖类、手工工艺类、家庭服务业类、计算机类、酒店服务与管理类、养生保健类、机电类、其他类。

2.免费创业培训

培训对象:有培训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男性16-60岁,女性16-50岁)。

3.培训生活和交通费补贴

(1)补贴对象:参加培训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男性16-60岁,女性16-50岁)。

(2)补贴标准:贫困劳动力参加10天(80课时)以上就业创业培训的,每人每天给予50元的生活和交通费补贴,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

4.转移就业交通补贴

(1)补贴对象:实现转移就业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男性16-60岁,女性16-50岁)。

(2)补贴标准:市外省内转移就业给予200元补贴,省外转移就业给予500元补贴。

5.创业担保贷款

(1)贷款对象:有固定经营场所,且经营证照齐全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男性16-60岁,女性16-50岁)。

(2)贷款标准:个人贷款额度不超过10万元,合伙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元,期限为三年。贫困地区创业担保贷款三年内由财政全额贴息;非贫困地区第一年全额贴息,第二年按贷款利息的2/3贴息,第三年按贷款利息的1/3贴息。

6.一次性创业补贴

(1)补贴对象:在铜川市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或网上认证的,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男性16-60岁,女性16-50岁)。

(2)补贴标准:每人只能享受一次3000元补贴。

7.特设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

(1)岗位设置:本村的绿化、保洁、看护等岗位。

(2)安置对象: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男性16-60岁,女性16-50岁)。

(3)补贴标准:每人每月500元岗位补贴。

8.就业扶贫公益专岗

(1)开发范围: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财政拨款的社会组织编制外新增或退出补充的服务性、辅助性就业岗位。

(2)安置对象:

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男性16-60岁,女性16-50岁)。

(3)工资标准:不低于岗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9.创业孵化基地  

贫困劳动力可免费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就业创业,可享受免费的经营场地、项目推荐、创业指导等服务。

10.鼓励贫困劳动力在社区工厂就业创业

(1)社区工厂概念:社区工厂指各类企业主要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创业人员在移民搬迁社区或利用乡(镇)、村集体的老厂房、学校旧址、农家庭院、民居民宅等闲置土地、房屋,创办的生产加工型工厂(分厂)或加工车间。

(2)补贴标准:社区工厂每吸纳一个贫困劳动力就业、且签订不低于一年期限劳动合同的,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岗位补贴。社区工厂吸纳贫困劳动力人数不低于其员工总数1/3的,对其生产经营场地租赁费、水电费,按不超过实际支出额50%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两年。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社区工厂,贫困劳动力人数超过其员工总数1/5的,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应优先办理,并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政策。


网络编辑:
信息审核:杨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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