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印台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公告

来源:区教科体局 发布时间:2019-06-07 07:30

各位贷款学生及家长:

201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即,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陕西分行对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印台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基本概念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贷款申请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校新生或在校生,大学入学前户籍在印台区的,经有关部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可以申请我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和家庭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学生贷款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学生本人、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区。

4.已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5.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二)共同借款人条件

1.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区。

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年龄原则上在25~60周岁之间。

6.未结清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做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三)家庭经济困难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

2.城镇低保户或农村低保户家庭。

3.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须提供孤儿、烈士家庭、优抚家庭等。

4.部分残疾人家庭。即学生本人、父母双方或一方属三级以上残疾级别,享受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贴的家庭。

5.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支付了大额医疗费用,造成经济困难的家庭。

6.因突发性变故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导致经济困难的家庭。

7.遭遇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造成经济困难的家庭。

8.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9.其他经济困难的家庭。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学生不得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家庭拥有企业、汽车、豪华楼房的。

2.购买或长期租用高配置、高价格电脑(特殊专业除外)的。

3.购买高档电器、时装、首饰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的。

4.在校期间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的。

5.平时消费水平高出周围平均生活水平的。

6.父母有一方是财政供养人员的。

三、贷款办理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

地点:印台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台区教师大院二楼)

四、贷款申请流程

1、在线申请

首次贷款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先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再提出贷款申请,打印《申请表》;续贷学生直接登录在线服务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新增当年贷款申请,打印《申请表》。注意:所有续贷学生,必须每年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不得少于2次,并要求在系统中及时补充、更新个人的联系方式信息,认真填写续贷声明并通过高校审核,否则将不能再次申请贷款。

2、资格审查

凡未办理预申请的首贷学生,需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签订电子合同

首次贷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现场签订合同,续贷学生可以由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其中之一到现场签字确认,第三者不得参与。在签订电子化贷款合同时,需提供学生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学生证)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等原件,通过电子化设备身份证读卡器、高速扫描仪和电子签字板等扫描验证。

4、高校录入回执

学生携带《贷款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并让高校学生资助中心老师于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10月10日后高校未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回执的,视为借款学生放弃当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

五、贷款政策解读

1、贷款额度及用途

生源地助学贷款原则上用于借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高于8000元的,按照8000元确定。全日制研究生申请贷款额度上限为12000元,其他规定同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2、贷款利息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利率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基准利率调整一次。学生在读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3、贷款期限和还款方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最短6年确定。学生毕业后3年期间(包括毕业当年)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每年的11月1日至12月20日前需按时支付贷款利息,宽限期后按借款合同约定,每年的11月1日至12月20日前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也可以随时申请提前还款(部分或者一次性还清本息),申请提前还款者每个月的15号之前提交还款申请,20日前足额还款。借款学生可以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查询当期还款额度,然后登录个人指定支付宝,直接使用“助学贷款还款”功能还款,或者到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利用银行借记卡进行POS机还款(不收现金)。

4、征信知识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不是无偿资助,也不是临时救助金,借款学生大学毕业后就要承担贷款利息,并按时履行还款义务。借款学生应保持个人联系方式畅通,并定期与户籍地学生资助中心沟通,如有个人联系方式变更须及时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系统进行更新。借款学生如未能按合同约定按时还本结息造成的违约行为,银行将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执行利率为银行贷款利率的130%;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的履约行为已经和全国个人征信系统、金融机构征信系统对接,凡有违约行为的金融机构将不再为其办理贷款、申请信用卡和其他授信业务,并影响在有关单位就业时的诚信审核,对于严重的违约行为,借款人还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六、咨询电话

印台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0919--4196593 

印台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6月6日

附件1、新生首贷需提供材料

提交材料

材料要求

材料数量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下载

1

2、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复印件

A4纸张复印

1

3、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父或母)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A4纸张,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1

4、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父或母)户口本复印件

A4纸张,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印在一张纸上

1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A4纸张

1

 注:申请表:贷款年限为13+学制;申贷原因要描述详细;联系电话要留两个以上不同号码。

附件2:在校大学生续贷需提供材料

类别

提交材料

材料数量

续  贷

1、《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1

2、学生或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1

3、学生证原件(省外院校);

1

注: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约定与承诺书在学生在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完成。

      2.申请表:贷款年限不能出错;申贷原因要描述详细;联系电话要留两个以上不同号码。



网络编辑:刘胜岭
信息审核:印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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