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12月22日,我区收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通知:12月23日关中地区污染有所加重,以重度污染为主,部分时段可能出现严重污染;12月24日至25日白天,受高温、静稳、较差扩散条件影响,关中地区以重度污染为主,局部地区可能出现严重污染;25日晚至27日,受冷空气影响,我省扩散条件将逐渐改善,预计关中地区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局部地区可能出现中度污染。
根据铜川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工业企业执行中污染天气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铜重污染天气办发〔2019〕12号)文件要求,按照关中地区联防联控要求及《铜川市印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稿)》(铜印政发〔2019〕19号)有关规定,经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总指挥长批准,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12月23日8时起,全区涉气工业企业开始执行重污染天气I级应急响应,除涉气工业企业外的其它方面,继续按照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执行。
请各成员单位立即按照通知要求,通知督导企业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I级应急响应措施。区污染防治督察办、区政府督察室、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将组织专人检查各企业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请各单位确定务必确定专人,应急响应期间,每日下午15时前将当日响应工作落实情况盖章传真报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人:李博扬 电话(传真):0919-8100857
铜川市印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代 章)
2019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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