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1月2日21时,我区收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通知:1月2日至5日,关中地区地面受弱气压场控制,高温、静稳,大气扩散条件较差,预计空气质量以中度至重度污染为主。
根据铜川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工业企业执行重污染天气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铜重污染天气办发〔2020〕1号)文件要求,按照关中地区联防联控要求及《铜川市印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稿)》(铜印政发〔2019〕19号)有关规定,经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总指挥长批准,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2020年1月3日10时起,全区所有涉气工业企业执行重污染天气I级应急响应,除涉气工业企业外的其它方面,继续按照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执行。
请各成员单位立即按照通知要求,督导涉气工业企业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I级应急响应措施。区污染防治督察办、区政府督察室、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将组织专人检查各企业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请各单位确定务必确定专人,应急响应期间,每日下午15时前将当日响应工作落实情况盖章传真报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人:李博扬 电话(传真):0919-8100857
铜川市印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代 章)
2020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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