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2020年11月27日18时,我区收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来的预警通知,根据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近期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提示函》(汾渭大气协作办〔2020〕8号),11月26日至30日关中地区出现连续轻、中度污染。经“一市一策”专家研判分析,11月27日,在东北路弱冷空气和持续偏东气流作用下,扩散条件略有好转;11月28-29日,低空气流偏南,扩散条件较差,预计空气质量为轻度至中度污染。
根据铜川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知》(铜重污染天气办发〔2020〕18号)文件要求,按照关中地区联防联控要求及《铜川市印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稿)》有关规定,经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批准,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11月27日21时起发布全区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于11月28日8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响应范围为全区范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相关单位按照《铜川市印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稿)》(铜印政发〔2019〕19号)要求,启动(黄色)预警,落实(Ⅲ)级应急响应措施,有效防控雾霾天气影响,降低污染,保障群众健康。
二、请各成员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区污染防治督查办、区铁腕治霾办开展督查检查。
三、请各单位安排专人于预案启动后每天下午15时前报送当日应急响应工作执行情况,并于响应终止后除正常上报日报外,5日内按照总结材料格式模板上报应对工作评估。
联系人:闫文婷 电话(传真):0919-8100857
电子邮箱:2315785809@qq.com
附件:铜川市印台区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Ⅲ级应急响应措施
铜川市印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代 章)
2020年11月27日18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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