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保护和传承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规定,根据《关于开展第三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申报工作的通知》(铜印文旅发〔2020〕24号)文件精神,经各镇、街道申报,区文化和旅游文物局组织专家开展了第三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评审工作,确定王琦等11人为第三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现予以公布。
各单位要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为推动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弘扬印台优秀传统文化做出贡献。
附件:印台区第三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doc
铜川市印台区文化和旅游文物局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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