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印市监委办〔2016〕16号
铜川市印台区市场与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委员会办公室
转发市食安委办关于食品摊贩规范管理工作进展情况 进行联合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住建局:
现将铜川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电梯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法检查的通知》转发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将有关工作补充安排如下:
一、各电梯使用单位从即日起对本单位电梯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并于7月3日12:00前将自查报告一式二份分别报所在镇办市场与食品监督管理所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并将自查情况向各自行业管理部门报告。
二、各镇办市场与食品监督管理所负责对本辖区内电梯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并于7月6日12:00前将核查情况书面小结并报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监科。
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各镇办上报的检查情况和电梯使用单位的自查报告,于7月7日起联合有关部门按照25%的抽查比例进行现场安全监察,并对各镇办的执法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四、各镇办和电梯使用单位要抓住此次执法检查契机,建立健全本辖区电梯使用单位监管台账和电梯使用“一梯一档”。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强指导,督促检查,切实将电梯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落细,促进电梯安全管理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五、本次执法检查情况将报区市场与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委员会进行通报,并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考评范畴。
联系单位:区市监局质监科
联 系 人:唐 斌 联系电话:13992951901
铜川市印台区市场与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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