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4年区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我区1家生产单位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铜川市印台区印台街道乔萱久久香醋坊生产的小米醋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总酸(以乙酸计)。生产日期:2023年5月10日。
二、处罚情况
经调查,该店生产的不合格食品不符合GB2719-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鉴于其在案件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依据《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结合《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修订)第十一条第(三)项规定,1、没收违法所得8元;2、没收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小米醋28斤;3、罚款5000元。
铜川市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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