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月,全区限额以上企业单位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27257万元,同比增长14.8%,较1-4月下滑0.5个百分点,位居全市第四位。
按经营地划分:全区城镇限上企业单位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8764.3万元,同比增长13.1%,占限上零售额的68.8%;乡村限上企业单位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8492.7万元,同比增长17.3%,占限上零售额的31.2%。
按消费形态划分:全区限上企业单位实现餐饮收入2195.4万元,同比增长4.7%,占限上零售额8.1%;实现商品零售额25061.6万元,同比增长15.3%,占限上零售额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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