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月,印台限额以上企业单位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55972万元,同比增长11.6%,较1-10月提高3.8个百分点,位居全市第四位。
按经营地划分:全区城镇限上企业单位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39916万元,同比增长13.1%,占限上零售额的71.3%;乡村限上企业单位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6056万元,同比增长14.8%,占限上零售额的28.7%。
按消费形态划分:全区限上企业单位实现餐饮收入4473.5万元,同比增长0.4%,占限上零售额8.0%;实现商品零售额51498.5万元,同比增长14.9%,占限上零售额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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