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区积极贯彻扩大内需的各项政策,培育消费热点,完善消费政策,优化消费环境。1-2月,全区限额以上企业单位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4347万元,同比增长15.2%,比全国、全省6.8%和10.3%的增速分别高出8.4、4.9个百分点,低于全市1.2个百分点,位居全市第三位。
按经营地划分:全区城镇限上企业单位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9914万元,同比增长14.5%,占限上零售额的69.1%;乡村限上企业单位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4433万元,同比增长15.9%,占限上零售额的30.9%。
按消费形态划分:全区限上企业单位实现餐饮收入901.6万元,同比增长12.0%,占限上零售额6.3%;实现商品零售额13445.4万元,同比增长15.5%,占限上零售额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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