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月,印台限额以上单位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26729.3万元,同比增长14.8%,位居全市第四位。
按经营地划分:全区城镇限上单位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8250万元,同比增长16.0%,占限上零售额的68.3%;乡村限上企业单位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8479.3万元,同比增长18.8%,占限上零售额的31.7%。
按消费形态划分:全区限上单位实现餐饮收入1913.2万元,同比增长14.6%,占限上零售额7.2%;实现商品零售额24816.1万元,同比增长17.0%,占限上零售额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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