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月,印台限额以上单位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28807.3万元,同比增长13.4%,增速位居全市第三位。
按经营地划分:全区城镇限上单位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5540.4万元,同比增长11.1%,占限上零售额的53.9%;乡村限上企业单位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3266.9万元,同比增长12.6%,占限上零售额的46.1%。
按消费形态划分:全区限上单位实现餐饮收入2421.4万元,同比增长9.6%,占限上零售额8.4%;实现商品零售额26385.9万元,同比增长13.0%,占限上零售额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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