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驻区各有关单位:
按照《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铜印政办函〔2021〕30号)要求,现组织开展涉及营商环境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对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令第722号)和“放管服”改革要求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或废止。根据“谁起草、谁清理”“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请各镇(街道)、各部门对各自起草经区政府审定后印发的此类规范性文件提出清理建议,结果填写附件1;对以镇(街道)、部门名义制定的此类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结果填写附件2。
请各镇(街道)、各部门于2021年12月20日前将附件1、附件2送我局。
联系人:王瑞 电话(传真):4182148
铜川市印台区司法局
2021年12月1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