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范同迁等9户名下有商品房家庭住房保障资格的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5-20 11:08

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根据市审计局对我区2018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审计过程中移送的“23户拥有商品住房的家庭参与公租房选房与轮候”问题,我中心联合相关镇办、社区成立了专门调查组,经过认真查证核实,其基本情况如下:

  范同迁等9户在2017年9月22日至2018年3月10日期间向所在辖区递交了公租房申报资料,申报资料中申请人及其共同居住家庭成员名下房产查询信息显示,当时这些家庭均为无房状态。经过社区、镇办、区级“三级审核三级公示”的受理程序,这些家庭获得住房保障资格,并依据轮候顺序,先后有8户于2018年1月至4月办理选房手续,1户当前仍在轮候期,尚未参与选房。已办选房手续的8户中,5户未选定房源,3户选定新区祥和园房屋。

  根据当前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2019-92313号《个人住房查询结果证明》,及调查组了解掌握的有关情况,结合市住建局《关于印发铜川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及审核程序的通知》(铜住建发﹝2013﹞548号)文件中,关于管理及退出条款中“申请人在享受住房保障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其保障资格,停止住房保障。1、未如实申报保障条件的;2、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的规定,我单位现做出取消范同迁等9户保障性住房分配资格的决定。

  鉴于范同迁、陈琳、李建文3户所选房源为市本级房源,依据房源管理权限,提请贵中心协助为上述3户办理退房手续。

  特此报告。

  附:铜川市印台区2019年第一批9户取消住房保障资格家庭名单.docx


              

铜川市印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2019年5月14日



网络编辑:孙娟
信息审核:温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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