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我区建设的公租(廉租)房项目大批量竣工,极大的改善了辖区困难群众住房状况。但也有部分小区的个别房源,交付超过3年以上,却因种种原因空置至今,造成了政府投资公共资源的极大浪费。
为促进保障房资产合理利用,解决更多急需保障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请已分配区级保障房尚未入住的各位群众,在2021年6月1日前,抓紧办理所分保障房的入住手续,逾期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需由保障对象自行承担(具体名单后附)。
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国家住建部令第11号)、《陕西省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陕政发〔2011〕42号)、《铜川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及审核程序的通知》(铜住建发〔2013〕548号)有关规定,经我局研究决定,将在公告期满后,对无正当理由仍未办理入住手续的保障对象,采取如下措施:
一、通过回楼安置分配保障性住房的未入住群众
1、原居住公房,名下无拆迁置换面积、仅享有回楼安置名额,且未曾预交过房款的,将取消住房保障资格,原安置房屋无偿收回另行分配;
2、原居住公房,名下无拆迁置换面积、仅享有回楼安置名额,但在分配公租房后预交过部分房款的,取消住房保障资格,已预交房款原数向本人退还,原安置房屋收回另行分配;
3、原居住私房,名下有拆迁置换面积的,取消其住房保障资格,按照拆迁当年同项目货币安置补偿标准,向本人支付安置补偿款(有预交款的,同时退还原预交房款),原安置房屋收回另行分配。
二、通过原摇号程序参与保障房预分配的未入住群众
原参加摇号分配,预交首付款未办理尾款结算的,取消其住房保障资格,向本人退还原预交房款,已分配房屋收回另行分配。
请各位保障对象及相关利益人见此公告后,抓紧办理已分配保障房的入住手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印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联系,咨询电话:0919-4563830。
特此公告。
附:铜川市印台区保障房尚未办理入住手续保障对象名单.xlsx
铜川市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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