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陈建伟等俩户享受新区限价商品房资格的公告

来源:区保障房中心 发布时间:2022-04-13 17:42

  经查,陈建伟,王建发俩人是我区二运司棚户区改造拆迁户,于2022年3月31日至2022年4月1日期间向我区递交新区限价商品房申报资料,申报资料中申请人及其共同居住家庭成员名下房产查询信息显示,当时这俩户家庭均为无房状态,经过申请受理,资格审核后获得新区限价商品房保障资格。报铜川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后,在陕西省公租房管理平台内查询到这两户均已享受保障房实物配租政策。
  根据目前所掌握的相关信息,结合市保障房中心《关于印发锦绣新城396套限价商品房分配实施方案的通知》(铜保房发〔2019〕42号)文件中,申请条件“(二)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且在新区无住房的城镇户籍居民。”的规定,因这俩户以这一条为申请条件,故不符合上述规定,我单位现决定取消陈建伟,王建发两户的限价商品房的住房保障资格。
  特此公告。

  附:铜川市印台区2022年第一批取消住房保障资格家庭名单.xlsx


网络编辑:杨永锋
信息审核:印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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