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印台区财政局关于拨付2019年基本药物制度中省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5-07 11:24

区卫生健康局、各基层医疗机构:
  根据铜川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铜财社[2019]11号)、铜川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基本药物制度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铜财社[2019]12号)文件精神,并参照《铜川市印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申请拨付2019年(第一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补偿资金的函》(铜印卫函[2019]9号)文件精神,现拨付2019年基本药物制度中省资金235.933万元,其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补偿中省补助资金116.293万元(此资金分别拨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医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119.64万元(村医通过直接支付实施一卡通发放)。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请结合资金投入同时对照专项转移支付整体绩效目标表(附件2),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加强绩效监控,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此项资金专项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后的综合补偿,请专款专用,及时拨付。终列入政府收支分类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支出”,经费补偿列入政府经济分类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部门经济分类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村医补助列入政府经济分类509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部门经济分类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科目。

  附件:2019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补偿资金分配计划表.xls


铜川市印台区财政局
2019年5月7日


网络编辑:
信息审核:马智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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