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科体局(各学校):
根据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19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预算的)的通知》(铜财教〔2019〕4号),及铜川市印台区教育科技体育局《关于申请拨付2019年春季学校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的报告》(铜印教科体字〔2019〕13号)文件内容,经研究,现下达各学校2019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50.75万元(其中:中央33万元,区级17.75万元),专项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该资金通过各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特设专户拨付和管理(专项资金代码303003003)。经学校申请,年终列附表所列功能分类科目,年终列“50902助学金”政府经济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天4元、全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天5元、全年1250元。
二、区教科体局负责和中小学校要按照规定,认真组织做好贫困寄宿生的界定及生活费发放组织管理工作,切实做到“应享尽享”。各中小学校要按标准以饭票、“代金券”等形式,经学生本人、家长签字认领,将寄宿生生活费直补到学生手上。
三、区财政和教科体部门将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要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有效,坚决杜绝挤占、截留和挪用补助资金的行为。强化监督检查,从严查处各种违规违纪现象。
附件:资金分配表.xlsx
铜川市印台区财政局
2019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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