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村):
根据铜川市财政局《关于下达贫困地区村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补助资金的通知》(铜财教〔2019〕4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贫困地区村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补助资金58万元,用于为贫困地区村文化活动室购买配置文化活动器材设备。年终列“2070199其他文化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50306设备购置”政府经济科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补助资金是中央财政支持各市(区县)为贫困县(区)的村文化活动室(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配置文化活动器材设备,每个文化活动室按2万元标准核定,该资金要全部用于购置文化器材设备,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平衡财政预算。
二、区文广新局要制定相应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加快实施进度,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保证设备质量,尽早配送到位。购置配送文化活动设备要因地制宜,要与当地群众的需求充分对接,确保设备用得上,让群众满意。要优先向群众文化活动开展经常、人口相对聚居的文化活动室(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配送,满足多数人的文化生活需要。
三、此项资金纳入中省扶贫资金监管范围,要严格按照《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8〕35号)、《财政部关于加强脱贫攻坚期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办〔2018〕24号)、《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5〕527号)、等有关要求,将资金及时落实到项目单位。要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做好绩效目标分解、实施及监控工作,加强扶贫资金动态监管和专项稽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信息公开。
附件:2019年印台区计划配备设备贫困村文化活动室单.xlsx
铜川市印台区财政局
2019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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