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政府信息公开
/
区政府部门和镇办信息公开
/
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
/
农机购置
市农业农村局转发《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农业机械实施“国四”排放标准的通知》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2-12-09 14:36
阅读:人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网络编辑:刘艳琴
信息审核:霍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
标题:市农业农村局转发《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农业机械实施“国四”排放标准的通知》, 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