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台区全面开展环境保护督查巡查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2-05 13:11

    自省市环境保护督查巡查会议召开后,印台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强化组织,明确重点,狠抓落实,全面开展环境保护督查巡查工作。

    印台区一是强化组织,加强领导。区委、区政府召开了环境保护督查巡查专题会议、环境保护督查巡查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对辖区环境保护督察巡查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印发了《关于开展环境保护督查巡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环境保护巡查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成立了由区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区长任组长的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督察一组和督察二组,全面指导督促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开展。二是明确重点,严格督察。本次督察巡查坚持问题导向,主要针对各镇(街道)党委政府、各管委会、区级有关部门以及省市属企业和区属企业。重点督查中省市区环保决策部署落实、环境保护重点任务、重点环境问题及处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等情况。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带队对辖区建筑工地、柳湾饮用水源地、210国道散烧烟煤和扬尘污染治理、玉华片区道路扬尘、王石凹矿矸石山治理等环保重点工作进行督查检查4次。针对存在问题,现场办公,提出明确整改要求及时限。三是强化责任,狠抓落实。要求各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强化自觉接受督察巡查意识,主动积极配合和接受监督检查,认真履行好环境保护属地管理责任,对在督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下发了督办通知单12份,要求严格落实各项整改措施,按期办结,对整改不到位不及时的,对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对出现重大失误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下一步,印台区将不定期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并建立长效机制,将督察巡查贯穿到环保工作全过程,以环保督查巡查推动全区环保工作。



网络编辑:贺莎
信息审核:宋宾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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