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生态环境局印台分局 关于陕西颐生堂药业有限公司新增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区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时间:2024-03-11 13:36

陕西颐生堂药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陕西颐生堂药业有限公司新增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我局审查,结合评审意见,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现对该项目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铜川市印台区王石凹街道办李家塔社区,新建一套 2t/h 天燃气锅炉+10m 排气筒,用于生产区干燥供热,其他辅助设施依托原有工程,项目总投资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5万元,占总投资的37.5%

二、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所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该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地点、规模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可作为项目实施的依据。

三、该项目在设计、建设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并确保环保投资到位。

(二)项目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

(三)施工期要严格落实铜川市印台区关于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的“六要四禁止”要求;施工废水集中收集,综合利用;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防止噪声扰民。夜间施工按有关规定执行;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

四、项目建成后必须按规定申请排污许可,并完成自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铜川市生态环境局印台分局


网络编辑:李博扬
信息审核:王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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