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工作安排,现就《铜川市生态环境局印台分局2025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公示如下:
一、环境空气优良天数达到332天,PM2.5浓度不高于32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数不超过2天。
二、漆水河印王交界出境断面水质达到Ⅲ类;柳湾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三、按期完成5个污染减排项目,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量达到市上要求;碳排放强度较2024年降低4.0%以上。
四、按期完成第三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配合保障。
五、落实“75311”机制,紧抓夏季臭氧精准管控和秋冬面源污染防治,推动砖瓦、铸造和煤炭行业规范管理、绩效升级,加强玉华片区、G210沿线和顺金工业园区重点区域环境监管,创建1家B级环保绩效企业。
六、严格入河排污口审批,加强园区、景区和涉水企业监管,督促责任单位加强雨污分流改造和河湖四乱整治。开展柳湾饮用水源地和农村水源地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加强辖区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监督管理,确保完成率和公开率达到100%;扎实做好各级环境监测站点运行保障工作。
七、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加强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和生活污水治理,守住土壤零污染底线。
八、以饮用水源、危废源和辐射源为重点,扎实开展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汛期、节假日等重要时段环境安全保障;开展1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加强柳湾水源地应急能力建设,不发生重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九、以市局名义行使行政处罚权,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开展工业企业“体检式”执法,提升监管能力水平;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1件;开展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妥善处置群众信访投诉环境问题。
十、开展排污许可证后专项执法检查,执行报告年度、季度按时提交率100%,填报质量审核率100%;按时报送2024年环境统计年报。
十一、推动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规划》过审实施,对标推进年度任务、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指导支持环保产业园完成低碳近零碳创建任务。
十二、争取入库项目不少于3个或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招商引资项目2个;实施铜川市印台区漆水河柳湾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
十三、以六五环境日等为重点开展环保宣传“六进”活动8次以上,推进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报送宣传素材不少于30篇,省市主流媒体发布信息10篇以上,不发生网络舆情及信息安全事件。
十四、针对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难点工作,深入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不少于1篇。
十五、创新工作方法,全年申报亮点工作成效及做法不少于2条,建言献策不少于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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