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印台区玉华镇新卫储煤场:
营业执照注册号:610203300001065
法定代表人:李新卫
地址:铜川市印台区玉华镇背塔村
我局于2017年6月28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查明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在清理煤炭过程中,厂内所存煤炭,未进行覆盖,运输过程中,未对车辆加盖篷布产生扬尘抛洒。
有现场检查笔录、调查询问笔录、影像资料等证据为凭。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责令你单位在清运煤炭过程中,对场内存煤及车辆用篷布进行覆盖。我局将对你单位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若拒不执行,我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你单位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铜川市环境保护局或者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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