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鹏程工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200758832636P
地址:陕西省铜川市印台区金锁乡
法定代表人:许富强
我局于2018年9月11日对你单位进行了检查,查明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调查询问笔录及环境违法行为照片等证据为凭。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款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改正违法行为。
你单位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铜川市环境保护局或者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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