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宏大民爆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203305717205X
地址:铜川市印台区广阳镇
法定代表人:朱国杨
生态环境部大气污染强化督查组于2018年8月23日对你单位进行了检查,查明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你单位废弃堆煤场地清理不完全,煤炭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露天堆放。
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调查询问笔录及环境违法行为照片等证据为凭。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第一项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你单位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铜川市环境保护局或者印台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你单位拒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我局将申请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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