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鑫艺飞鸿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203MA6X69Y443
地址:陕西省铜川市印台区王石凹街道李家塔村田窑组原李家塔煤矿焦厂
法定代表人:李根强
我局于2018年10月15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你单位物料未采取污染防治措施露天堆放。以上事实,有检查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环境违法照片等证据为凭等证据为凭。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我局将对你(单位) 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如你(单位)拒不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局将(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适用按日连续处罚的:我局将在30日内对你(单位) 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复查。如你(单位)拒不改正违法排污行为,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你(单位)实施按日连续处罚。)
你(单位)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铜川市环境保护局或者印台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印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你(单位)拒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我局将申请印台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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