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双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铜川市印台区玉华镇新街社区青龙山居委158 号
法定代表人:惠甦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2026751177174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0年5月19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你公司梅七线前河车站6道煤台环保智能装车系统改造项目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储煤棚、皮带上料机等生产设备。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调查询问笔录及环境违法行为照片等证据为凭。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你单位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铜川市生态环境局印台分局或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你单位拒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我局将申请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铜川市生态环境局印台分局
2020年 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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