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印台区鼎鑫煤业有限公司 :
地址:陕西省铜川市印台区陈炉镇东河川半截沟口
法定代表人:郭军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677945014M
我局2020年6月29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你公司煤矸石露天堆放。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调查询问笔录及环境违法行为照片等证据为凭。
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贮存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之规定。适用“《陕西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十一、违法运输、输送、贮存、堆放、弃置、倾倒、排放污染物、废弃物类(三)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向大气排放废气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一)未密闭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的;不属于从轻或从重情形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现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你单位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铜川市生态环境局或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你单位拒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我局将申请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铜川市生态环境局印台分局
2020年 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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