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分层分类帮扶制度和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等决策部署,加快推动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以下简称“两项政策”衔接并轨),兜住兜准兜好基本民生保障底线,结合印台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单位〈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3〕39号)《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认定和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24〕31号)和《陕西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陕民发〔2023〕94号)等文件精神,以健全完善、迭代升级、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为主线,建立由民政部门统一认定低收入人口,相关职能部门分类实施救助帮扶的工作机制,着力推动“两项政策”在标准体系、政策体系、工作体系、评价体系上有序衔接并轨,实现低收入人口“一门入库、动态监测、分层管理、因需推送、结果反馈”,切实把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织得更加密实牢靠,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二、工作措施
(一)整合工作力量
1.成立印台区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负责衔接并轨试点改革日常工作。整合各镇(街道)民政专干、农业农村工作人员等人员力量,统一负责低收入人口申请受理、入户调查、审核确认以及预警信息核实等工作。在村级建立社会救助服务站(点),整合村(社区)两委班子、驻村工作队、包村干部、社会救助信息员(民政信息员)、网格员等力量,负责低收入人口走访排查、主动发现等工作,实现基层防止返贫监测工作网格与社会救助工作网格“二网合一”。
(二)实现对象认定并轨
2.统一监测标准。以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收入认定标准为监测线(2025年城市为元998/人·月,农村8978元/人·年)。将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人口全部纳入监测范围。(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
3.统一认定条件。由区民政局(救助家庭核对服务中心)和区农业农村局(防返贫信息监测中心)负责,按照就高、就宽原则,调研制定科学可行、易于操作的低收入人口认定办法,统一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家庭收入核算、家庭支出扣减等认定标准和口径,并通过民政部门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对所有申请低收入人口认定对象进行家庭财产经济状况核对。(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
4.明确低收入人口分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单位〈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3〕39号),低收入人口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和其他困难人员。对于符合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条件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首先认定为上述4类对象,并分别增加“防返贫监测对象”标识;对暂不符合上述4类对象认定条件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认定为“其他困难人员”,并增加“防返贫监测对象”标识。(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5.优化认定方式。将镇(街道)审核防返贫监测对象有关会议与社会救助对象审核确认会议合二为一,整合召开专班会议,同步审核确认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低收入人口。(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6.优化认定程序。低收入人口认定实行“一次申请、一次受理、一次调查核实、分类审核确认”工作机制,认定程序参照《铜川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执行,一般在15个工作日完成审核确认工作。(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建立健全救助帮扶政策体系
7.按照低收入人口“缺什么帮什么”和救助帮扶政策“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按照各职能部门职责进行信息推送和分类帮扶,形成分层分类救助帮扶体系,实现综合救助帮扶。各相关职能部门,建立救助帮扶结果反馈机制,于每季度最后1个月20日前将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情况反馈至区工作专班办公室,建立救助帮扶结果信息台账。(责任单位:区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
(四)加强动态监测
8.提升动态监测水平。完善低收入人口监测指标体系,增加“住房安全”“饮水安全”“劳动能力”等指标。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线上将低收入人口信息录入陕西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其中,具有“防返贫监测对象”标识的,根据工作需要,同步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与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动态监测低收入人口的收入、支出、就业、健康等状况,及时发现返贫风险。线下发挥镇(街道)、 村(社区)“急难问题快速响应服务队”主动发现作用,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困难群众情况,确保能够早发现、早介入、早帮扶。在做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的基础上,逐步扩大监测范围,将脱贫人口和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未通过对象以及退出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不满两年的对象等更多有潜在返贫致贫风险人员纳入监测范围。
三、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阶段(2025年3月中旬至5月中旬)。由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通过查阅资料、座谈交流、入户访谈等方式开展走访调研,结合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充分征求相关部门和镇(街道)意见建议,制定《印台区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改革工作方案》,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后组织实施。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5年5月下旬至2025年11月底)。在充分学习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按照“两项政策”衔接并轨要求,召开全区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动员部署会,对相关政策措施、办理流程进行解读和培训,全面推进衔接并轨改革工作。各镇(街道)按要求积极开展工作,做好低收入人口识别、认定、宣传、管理等工作。
(三)进展总结阶段(2025年12月至2026年1月)。各镇(街道)根据改革情况及上级民政部门指导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总结提炼,查漏补缺,全面评估“两项政策”衔接并轨改革成效。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工作专班要切实加强对“两项政策”衔接并轨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解决落实衔接并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相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两项政策”衔接并轨试点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对照试点改革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高质量完成衔接并轨各项工作任务。
(二)夯实工作责任。区民政局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对低收入人口认定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监督,做好各镇(街道)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切实提升排查、监测、帮扶等综合能力水平。区农业农村局要负责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协助落实好帮扶措施。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要结合全区机构改革,加强对衔接并轨工作的指导。区财政局要加强配套救助资金和经费保障。其他职能部门(单位)要协同配合,加强信息共享,落实低收入人口各项帮扶政策。各镇(街道)要加强对衔接并轨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亲自安排部署,组织制定具体工作措施,落实好本辖区低收入人口的主动发现、申请受理、调查核实、审核确认、动态管理等工作,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衔接并轨工作高效落实。
(三)强化监督检查。区工作专班办公室要紧盯时间节点,全力加快工作进度,加强对衔接并轨工作的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试点工作推进顺利,取得实效,并将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对工作成效明显的,要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对敷衍塞责,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严重滞后的要通报批评,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追责问责。要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对秉持公心、履职尽责但因客观原因出现失误偏差且能够及时纠正的工作人员,经有关部门调查认定,依法依规予以免责。
附件:1.印台区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工作专班名单
2.镇(街道)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工作专班名单
附件1
印台区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工作专班名单
组 长:马海峰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张 青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郭卫华 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王 辉 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薛 臻 区委编办主任
闫 韬 区残联理事长
薛 海 区妇联主席
许雪峰 区民政局局长
左 凯 区财政局局长
贾宏志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杨红刚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黎 瑞 区教体局局长
樊晓峰 区住建局局长
贺海滨 区水务局局长
贺喜明 区卫健局局长
周文立 区医保局局长
李小良 城关街道党委书记
贺向平 印台街道党委书记
雒向辉 三里洞街道党委书记
吕治国 王石凹街道党委书记
郗小军 陈炉镇党委书记
路俊杰 红土镇党委书记
罗学民 阿庄镇党委书记
肖永辉 广阳镇党委书记
王 坤 金锁关镇党委书记
专班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由区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区民政局、区救助家庭核对服务中心,区农业农村局防返贫信息监测中心有关同志为成员,负责衔接并轨试点改革日常工作。
附件2
各镇(街道)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工作专班名单
组 长:各镇(街道)党委书记
副组长:各镇(街道)镇长(主任)
成 员:分管民政副镇长(副主任)、分管农业农村业务负责人、民政办主任、各村驻村干部。
专班办公室设在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由各镇(街道)分管民政工作的副镇长(副主任)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各镇(街道)“两项政策”衔接并轨试点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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