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TCSYTQ-2014-000626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部门文件 |
发文机构: | 铜川市印台区煤炭局 | 发文文号: | |
发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14-06-12 15:37 | |
公文时效: | 发布机构: | 区煤炭局 |
索引号: | TCSYTQ-2014-000626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部门文件 |
发文机构: | 铜川市印台区煤炭局 |
发文文号: | |
发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14-06-12 15:37 |
公文时效: | |
发布机构: | 区煤炭局 |
各产煤镇企业办,各煤矿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安委办〔2010〕25号)精神,切实加强我区煤矿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提高矿山企业应对突发灾难事件的能力,根据省、市救援体系建设总体要求,经研究举办煤矿兼职救护队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1、了解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杜绝“三违”现象。
2、掌握兼职矿山救护队员的安全工作职责;了解煤矿生产技术知识;熟悉《煤矿安全规程》对煤矿救护方面的有关规定及各种灾害事故的抢险救灾方法、矿山救护装备的安全操作技术;提高矿山救护操作技能,防止煤矿工人在灾难发生时,因自救互救导致伤亡事故发生。
3、熟悉煤矿灾害事故发生基本规律及防治措施,避免事故发生。
4、熟悉井下避灾路线,掌握自救、互救和创伤急救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方法。
5、为我区煤矿企业建立兼职救护队体系建设打下基础,所有煤矿在联合试运转前都必须建立兼职矿山救护队。
6、减少煤矿企业在突发煤矿事故灾难时出现的自救互救伤亡事故。
二、培训安排
1、时间:2014年6月9日至2014年7月9日。
2、地点:铜川矿务局矿山救护大队。
3、收费:每人5000元,含食宿、资料、培训、器材使用及办证等费用。
4、联系人:陈大志 电话:0919-2392161/15009199564
三、培训要求
1、各煤矿本期必须选派5名人员参加培训,培训采取全封闭式管理,培训期间不得请假。
2、本次培训为全脱产培训。各矿在安排培训人员时必须选派符合要求的人员参培。
3、培训笔记本、资料及日常生活用品由培训单位统一安排。
4、培训学员在校学习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请假。
5、各煤矿接到通知后,立即将参培人员在6月5日前报区煤炭局和铜川矿山救护队,以便安排食宿。
6、参培人员报到时携带一身迷彩服,一双黄胶鞋,供训练用(煤矿购买)。
各煤矿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它涉及煤矿的生存。同时做好下期培训准备(在7-8月举办)。
铜川市印台区煤炭工业局
201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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