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TCSYTQ-2013-000735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部门文件 |
发文机构: | 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文号: | 铜印政办发〔2013〕53号 |
发文日期: | 2013年09月10日 | 发布日期: | 2013-09-10 09:50 |
公文时效: | 发布机构: | 印台区人民政府 |
索引号: | TCSYTQ-2013-000735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部门文件 |
发文机构: | 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文号: | 铜印政办发〔2013〕53号 |
发文日期: | 2013年09月10日 |
发布日期: | 2013-09-10 09:50 |
公文时效: | |
发布机构: | 印台区人民政府 |
铜印政办发〔2013〕53号
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管委会,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驻区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报送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共服务能力,现就做好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报送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提高对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报送工作的认识
区政府门户网站已形成了集各镇办、部门为一体的网站群,在推进政务公开、政民互动、政务服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实际工作中,部分单位承担的网站信息内容更新、报送不及时,影响了区政府门户网站的健康发展。为此,各镇办、部门要充分认识区政府门户网站在正面宣传和促进政民互动等方面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网站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调度,分管同志要及时督促,信息员要坚持报送,确保信息质量和时效性,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共服务水平。
二、信息报送的内容和任务
各镇办、部门为区政府门户网站报送的信息主要涉及工作动态类信息、政务公开类信息和负责更新的保障类信息。
㈠工作动态类信息:各镇办、部门报送工作动态类信息,主要涉及区政府门户网站“新闻中心栏目—政务动态”和“政务公开栏目—信息公开目录—工作动态”两大主要版块。根据各单位工作情况,对信息报送任务提出以下要求:
1、每月报送4条信息的单位(其中至少有1条图片信息):各镇办、区发改局、区农业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局、区文广局、区林业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人社局、区果业局。(19个)
2、每月报送3条信息的单位(其中至少有1条图片信息):区教育局、区工信局、区水务局、区安监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计生局、区食药监局、区招商局、区商务局、区煤炭局、区环保局、区国土资源分局。(13个)
3、每月报送2条信息的单位(其中至少有1条图片类信息):区统计局、区科技局、区审计局、区监察局、区司法局、区信访局、区扶贫办、区中小企业促进局、区文物旅游局、顺金园区管委会、周陵园区管委会、区规划分局、区粮食局、区公安分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15个)
4、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煤征局、区质监分局、区工商分局5个单位要及时与区政府电子政务管理中心联系,建立本单位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中的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完善目录中相关内容,并坚持每月报送2条工作动态类信息(其中至少有1条图片信息)。
㈡政务公开类信息:每月报送3条和4条工作动态类信息的单位,信息公开目录中每月至少公开2个文件;每月报送2条工作动态类信息的单位,信息公开目录中每月至少公开1个文件。同时,各镇办、部门要及时更新本单位机构介绍、机构设置、领导介绍、办事指南、单位信息等相关内容。
㈢保障类信息:各镇办、部门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中负责的保障类栏目的信息要及时予以更新,主要包括走进印台、新闻中心、政务公开、公众服务等新增栏目内容的更新,行政许可事项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的答复以及其他需本单位保障的信息更新。
㈣其他信息:除报送政务公开、工作动态、保障类信息之外,公告、公示、通知等需公众知晓的、可公开的信息,均要通过网站公开。
三、信息报送工作的方法和程序
㈠运用网站系统报送信息。各镇办、部门所报送的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必须通过网站报送系统上报(凭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网站后台),信息内容中所含标题及文字、图片等内容要按照网站相关要求上传。
㈡严格保密审查程序。各镇办、部门要严格执行网站信息报送程序,认真填写信息报送表,对于公布的信息必须经过本单位信息员、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审核;所报送的信息涉及重要文件或信息在履行正常报送程序时,还需本单位保密审查机构审核。同时,各镇办、部门要自觉遵守保密规定,加大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的保密审查力度,确保上网信息安全。
四、信息报送工作要求
㈠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各镇办、部门要确定1名责任心强、工作扎实的人员负责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报送工作,要加强对信息员的培训和指导,切实提高信息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同时,各单位信息员要及时加入区政府电子政务管理中心建立的印台信息群,进一步加强信息员之间的交流和沟通。
㈡提高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和质量。各镇办、部门上报的网站信息要突出时效性,确保第一时间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区级各部门产生的动态类信息要在1个工作日内公布,各镇办产生的动态类信息要在2个工作日内公布。同时,要切实提高信息报送质量,在保证信息内容真实、数据准确的前提下,进一步拓宽信息来源,丰富信息内容,不断提升网站信息报送整体水平。
㈢严格督查考核。各镇办、部门要在每季度末将上报信息及栏目更新情况报区政府电子政务管理中心备案。区政府电子政务管理中心将进一步加大网站信息报送的督办力度,对不及时更新、不按时上报信息的单位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予以通报批评,并将各单位网站信息报送工作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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