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TCSYTQ-2015-000815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部门文件 |
发文机构: | 铜川市印台区物价局 | 发文文号: | |
发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15-06-10 06:50 | |
公文时效: | 发布机构: | 印台区人民政府 |
索引号: | TCSYTQ-2015-000815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部门文件 |
发文机构: | 铜川市印台区物价局 |
发文文号: | |
发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15-06-10 06:50 |
公文时效: | |
发布机构: | 印台区人民政府 |
各区县物价局,各有关企业:
为了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全市工业经济稳步发展、稳定增长,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工业稳增长的意见》(铜政发〔2015〕14号)精神,我局对涉企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行目录清单管理。现将我市涉企收费目录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公布的全市涉企收费目录清单是按照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公布煤炭资源税改革后涉及煤炭原油天然气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陕财办综〔2015〕4号)精神,对我市目前正在执行的涉及煤炭、原油、天然气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非税收入项目目录进行了清理,编制出我市的涉及煤炭、原油、天然气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非税收入目录清单。同时,将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关于公布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铜财综〔2015〕58号)和市物价局关于公布《铜川市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中介服务)收费清单的通知》(铜价发〔2015〕41号)进行汇总,编制出我市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二、本目录清单之外的涉企收费及政府性基金,一律停止执行,企业有权拒绝缴纳。
三、执行中若国家和省上有新的政策出台,按新的规定执行。
附件1:全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附件2:全市涉及煤炭原油天然气的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附件5: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附件6:全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附件7:铜川市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中介服务)收费清单
铜川市物价局
201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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