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TCSYTQ-2015-000852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部门文件 |
发文机构: | 铜川市印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 发文文号: | |
发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15-06-15 21:56 | |
公文时效: | 发布机构: | 印台区人民政府 |
索引号: | TCSYTQ-2015-000852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部门文件 |
发文机构: | 铜川市印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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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5-06-15 21:56 |
公文时效: | |
发布机构: | 印台区人民政府 |
铜川市印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立即在全区煤矿、非煤矿山领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的通知
各镇办、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5月11日15时50分,耀州区瑶曲镇玉金煤矿发生一起瓦斯事故,当班的9人正在102采掘工作面维修巷道,均不同程度受伤。其中:2人送铜川市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另外受伤的7人已送往铜川矿务局医院救治。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 举一反三,深刻吸取事故教训
各镇办、区安委会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堵塞漏洞,警钟长鸣。当前正直生产经营建设旺季,安全生产压力增大,要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责任,层层狠抓落实。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彻底排查治理各类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二、立即行动,扎实开展煤矿、非煤矿山隐患大排查
从即日起,各镇办、区级有关部门要按照“四严双查”(严格执行规定和制度、严格排查安全隐患、严格整改排查出的隐患、严格验收,严肃事故调查、严格责任追究)要求,要把新建、在建矿山、整合关闭矿山和停产、半停产矿山安全作为排查的重点,采取“一矿一策”、专家查隐患等措施,严查各类安全隐患。煤矿把矿井通风和瓦斯治理作为工作重点,重点排查矿井通风系统是否健全、合理,矿井、采区各通风点风量是否满足要求,有无微风、无风作业现象;矿井瓦斯检查制度是否落实,监测监控系统是否健全、运转正常,有无瓦斯超限问题;高瓦斯矿井是否采取瓦斯抽放安全措施等,严格落实矿井顶板管理、防治水、防灭火和雨季“三防”各项规定和措施。非煤矿山重点排查生产矿山采掘系统、运输系统、排水系统、供配电及爆破作业等是否符合设计和规程要求;露天边坡整治、排土场边坡治理、防汛防滑等各项措施是否得到有效落实;在建矿山手续是否齐全有效,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有无以采代建、胡挖乱采行为等;停产矿山停产状态是否真实,停产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等。
三、保持高压,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
各镇办、区级有关部门要以当前正在开展的全区安全监管“铁拳执法行动”为契机,把此次煤矿、非煤矿山安全隐患大排查和“铁拳执法行动”有机结合,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凡手续不全、证照不全、未批先建、存在事故隐患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矿山,一律先停止建设和生产,再追究相关责任;对已经关闭和正在履行关闭手续的矿山,凡存在非法违法从事生产活动的,一律进行查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停工停产、至今尚未履行复工复产手续的矿山,凡未经主管部门下达复产复工通知擅自生产的,一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非法违法生产严厉查处。
四、加强监管,严防汛期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汛期即将来临,各镇办、区级有关部门和企业要结合实际,对汛期安全进行早部署、早安排、早准备。尤其要对容易引发地质灾害、自然灾害的煤矿、非煤矿山进行重点监管,对防汛设施、设备等要逐项核查,确保防汛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凡不具备防汛条件和要求的矿山,特别是地质灾害、自然灾害严重的煤矿、非煤矿山,必须停止一切生产活动,严格进行整改,严防汛期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各级气象部门要加强对天气情况的预测预警,及时发出通知,增强事故防范能力。
五、强化应急,及时处置紧急突发事件
各镇办、区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制度。一旦发生事故、出现险情,要按规定及时上报,相关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切实做到科学、准确、高效应对和处置,严防次生事故和灾害发生。要严格落实事故调查处理规定,既要查清每一起事故的原因,更要按照“一案双查”的要求,严厉查处事故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并依法进行责任追究。
铜川市印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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