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TCSYTQ-2015-001890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部门文件 |
发文机构: | 铜川市印台区煤炭工业局 | 发文文号: | |
发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15-12-30 22:40 | |
公文时效: | 发布机构: | 印台区人民政府 |
索引号: | TCSYTQ-2015-001890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部门文件 |
发文机构: | 铜川市印台区煤炭工业局 |
发文文号: | |
发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15-12-30 22:40 |
公文时效: | |
发布机构: | 印台区人民政府 |
各产煤镇企业办,各煤矿企业:
现将《近期重点煤矿和其他煤矿安全监管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煤矿安全大检查“打非治违”和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确保全区地方煤矿安全生产。
铜川市印台区煤炭工业局
2015年12月1日
近期重点煤矿和其他煤矿安全监管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区地方煤矿安全管理,确保冬季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按照市安委办《关于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铜安委办发〔2015〕82号)和市煤炭局《关于印发近期重点煤矿安全监管方案的通知》(铜煤发〔2015〕133号)要求,继续深化“打非治违”和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有效遏制全区地方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制定检查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开展冬季煤矿安全大检查活动,加强对重点煤矿的安全检查,彻查煤矿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事故发生。
二、检查时间
2015年12月1日—12月31日。
三、组织领导
组 长:孟红卫
副组长:阴超峰 鱼红选 张 选
成 员:由局安检股、技术股、培训股、区煤炭安全监控中心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三个检查组,按包片分组,对所监管矿井进行逐矿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煤炭局安检股,负责安全大检查的日常工作。
四、检查范围
㈠重点煤矿:
根据市煤炭局要求,结合我区地方煤矿实际,确定鼎盛煤矿、永红煤矿为近期安全重点监管矿井。
㈡其他煤矿:
1、停工排水煤矿:乔子梁、宏业、鸿润丰、呈祥、宏达煤矿。
2、联合试运转煤矿:鼎鑫煤业公司、马河民兴煤矿。
3、停工停建煤矿:珠峰煤业公司、洞子沟煤矿。
五、检查内容
㈠重点煤矿检查内容
1、煤矿是否严格按照区煤炭局批复进行整改维修。
2、煤矿证照是否齐全。
3、煤矿是否超层越界开采,故意隐瞒作业地点和提供假资料。
4、煤矿是否存在图纸造假、图实不符。
5、是否拖欠工人工资。
㈡其他煤矿检查内容
1、停工排水煤矿检查内容
⑴是否制定详细的排水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⑵排水期间风机是否有关停现象。
⑶每班排水是否有矿领导带班,排水人员履职是否到位。
⑷排水地点和地面调度室通信联络是否正常。
⑸提升绞车和钢丝绳是否定期进行检查。
⑹冬季“三防” (防火、防冻/防寒、防风雪)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⑺监测监控系统运行是否正常。
⑻热风炉是否按《规程》规定及时启用。
⑼是否拖欠工人工资。
2、联合试运转煤矿检查内容
⑴属地安全监管、煤矿主体安全责任和驻矿安全监督员责任是否落实到位。
⑵井上、下作业人员是否全部进行了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⑶矿井在“一通三防”、采、掘、机、运、顶板等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⑷矿井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法生产行为。
⑸煤矿是否存在图纸造假、图实不符。
⑹是否按照安全隐患闭环管理制度对各级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落实。
⑺矿用安全监测仪器是否按规定使用,并且准确、可靠。
⑻监测监控系统是否运行正常。
⑼是否拖欠工人工资。
3、停工停建煤矿检查内容
⑴煤矿值班人员是否能坚守岗位。
⑵是否拖欠工人工资。
六、检查时间安排
㈠企业自查阶段(2015年12月1日至2015年12月10日)在此期间各产煤镇企业办要对辖区煤矿进行一次彻底全面检查,做到不留死角。各煤矿企业要结合各自实际,针对各生产环节、系统、主要设施设备等重点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落实,确保各类隐患得到整改。
㈡全面检查阶段(2015年12月11日至2015年12月20日)区煤炭局结合各产煤镇企业办、煤矿企业检查落实情况,对确定的重点矿井和其他矿井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
㈢集中整治阶段(2015年12月21日至12月31日)区煤炭局针对煤矿在安全大检查中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集中整治。对检查走过程,隐患排查整改不力的矿井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在集中整治阶段期,区煤炭局将对重点监管煤矿每周进行不少于2次的进行巡回检查和重点抽查,发现问题,严肃查处。
七、工作要求
㈠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产煤镇企业办、各煤矿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意义,要把这次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头等大事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组织、亲自参加,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
㈡认真排查,积极整改。各煤矿企业要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检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都要造册登记,建立隐患治理台账,落实整改措施、责任和时限,按期整改。对自查和检查发现的一般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
㈢盯死看牢,严管重罚。对检查中发现的煤矿重大安全隐患,区煤炭局将进行挂牌督办,对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不认真或未按期整改销号的煤矿要依法从严处罚;对严重非法违法行将坚决采取停产、停建、停电等强制措施,对重点监管煤矿派驻安全督查员驻矿进行盯死看牢,确保安全检查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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