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TCSYTQ-2012-000224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办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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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12-03-29 10:06 | |
公文时效: | 发布机构: | 印台区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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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印政办发〔2012〕20号
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陕西卷》铜川市
印台区区、镇办词条编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驻区各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陕西卷〉铜川市印台区区、镇办词条编纂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陕西卷》
铜川市印台区区、镇办词条编纂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民政部和省民政厅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编纂《政区大典》的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是我国有史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展示全国近45000个乡级以上政区综合情况的巨型百科全书,是一部由官方修订出版的具有总库性质的国情咨文参考文献。
陕西作为中华民族和华夏文化的重要发祥地之一,有着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文化积淀,新中国成立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全省、全市在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等各个方面取得了空前的繁荣和发展。《政区大典•陕西卷》铜川市印台区区、镇办词条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各界人士全方位、多视角地了解我区区情、镇办情,推动全区的社会、经济、文化交流,对于促进城乡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文化繁荣,加强政区建设,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陕西卷》铜川市印台区词条编纂工作的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陕西卷》铜川市印台区词条编纂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张爱玲 区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冯玉发 区史志办主任
路启来 区民政局局长
党金平 区政府督查室主任
成 员:牛启运 区档案局局长
韩增林 区教育局局长
白加峰 区科技局局长
靳玉平 区工信局局长
苗 源 区财政局局长
同江荣 区人社局局长
董书平 区住建局局长
郭宝田 区交通局局长
赵巨楼 区农业局局长
张海军 区水务局局长
段茂坤 区商务局局长
井战红 区文广局局长
李文杰 区卫生局局长
贺长民 区统计局局长
张 锋 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任明放 区规划分局局长
李 耀 区环保局局长
王金贵 区文物旅游局局长
高和平 区民政局副局长
路 毅 金锁关镇镇长
崔胜利 印台镇镇长
郭卫民 红土镇镇长
王振宁 广阳镇镇长
刘 勇 高楼河镇镇长
燕 鹏 阿庄镇镇长
刘海学 陈炉镇镇长
张永召 城关办主任
杨红刚 王石凹办主任
路军祥 三里洞办主任
王艳萍 邮政城关分局局长
王 刚 印台电信分公司经理
编委会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路启来同志兼任,负责落实编委会确定的具体事项,指导、督促各镇办的编纂工作,审核、上报编纂成果。
编辑部设在区史志办,编辑部主任由冯玉发同志兼任,负责区级词条的编纂和镇办词条的汇总、统编和审核工作,指导区、镇办词条编纂的业务工作。
三、总体框架和体制
《政区大典》铜川市印台区区、镇办词条采用工具书词条类目编纂,按区级、镇办二个层次设置条目。
㈠区级词条包括6项内容(每个词条控制在1.5万字):
1、政区概况—政区名称来历、简称、地理位置、政府驻地、政区沿革、政区划分、人口面积、民族构成等。
2、自然条件—地形、地貌、气候、水文、矿藏及其他自然资源、自然灾害等。
3、经济概况—农业、工业、商业外贸、财政金融等。
4、社会发展—文化艺术、教育、科技、医疗卫生、体育、广播电视、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
5、基础设施—交通运输、邮政电信等。
6、名胜旅游—旅游业概况、风土人情、土特产品、风景区、名胜古迹。
㈡镇办词条包括7项内容(每个词条控制在2000字):
1、政区概况—政区名称来历、简称、地理位置、政府驻地、政区沿革、政区划分、人口面积等。
2、自然条件—地形、地貌、气候、水文、矿藏及其他自然资源、自然灾害等。
3、经济概况—农业、工业、商业外贸、财政金融等。
4、社会发展一教育、医疗卫生、广播电视、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
5、基础设施—交通运输、邮政电信等。
6、名胜旅游—风土人情、土特产品、风景区、名胜古迹。
7、镇区市政建设—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给排水、供电、供热、燃气、园林绿化等。重大事件、著名人物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四、实施步骤
按照民政部的统一安排,《政区大典•陕西卷》编纂工作应在2012年12月底前完成,根据全市统一要求,我区实施步骤如下:
2012年3月,成立区编纂组织机构,安排部署编纂工作,并将区级编委会名单上报市编委会办公室。
2012年4月,完成区级词条的统稿工作。
2012年5月,各镇办完成辖区内镇办级词条的统稿和审核工作,报区编委会办公室。
2012年6月,区编委会办公室、编辑部完成区级和镇办级词条的汇总和复审工作,报市编委会办公室。
2012年7月,市编委会办公室、编辑部完成对市级各条目及各区上报的区级、镇办级条目编写稿的审核修改。审核中,发现缺少内容或项目的,由编撰者补齐。对不符合编纂要求的,立即退回,并限时进行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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