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CSYTQ-2010-000289 主题分类:  区政府办文件
发文机构:  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文号:  铜印政办发〔2010〕37号
发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0-06-08 09:47
公文时效:  发布机构:  印台区人民政府
索引号:  TCSYTQ-2010-000289
主题分类:  区政府办文件
发文机构:  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文号:  铜印政办发〔2010〕37号
发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0-06-08 09:47
公文时效: 
发布机构:  印台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清理整顿煤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0-06-08 09:47

 

 

铜印政办发〔2010〕37号

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清理整顿煤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驻区各有关单位:
    《铜川市印台区清理整顿煤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六月四日

 

铜川市印台区清理整顿煤场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规范全区煤炭经营秩序,根据《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环境保护行动方案的通知》(铜印政办发〔2010〕31号)和《煤炭经营监管办法》的要求,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清理整顿煤场的专项活动,为使这次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区清理整顿煤场专项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王平义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崔彦祥 区煤炭局局长
        向明清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李  耀 区环保局局长
成员:区煤炭局、区环保局、区工商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公安分局、区林业局、区质监局、区交通局的主要负责人。
区清理整顿非法煤场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整顿办),办公室设在区煤炭工业局,办公室主任由郭怡担任,具体负责清理整顿煤场的日常工作。
二、职责分工
1、各乡镇办负责对辖区内非法煤场的排查和清理工作。
2、区煤炭局负责清理整顿煤场专项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成员单位对全区非法煤场清理整顿工作进行督查,对重点区域非法煤场清理整顿组织联合执法,按照《煤炭经营监管办法》组织成员单位加强对合法煤场的管理。
3、区环保局负责国道、省道及水源保护地周边非法煤场对环境危害的查处;区国土资源分局负责落实非法煤场非法占地的查处工作;区工商分局负责辖区内非法煤场无证经营户的查处;区质监局负责对非法煤场计量器具的查处;区林业局负责对林地非法占用的查处;区交通局负责查处道路非法开口,彻底杜绝车辆进出;区公安分局负责辖区非法煤场清理整顿过程中的安全保卫工作。同时,各部门要按要求积极配合清理整顿非法煤场的联合执法行动,为保障联合执法行动切实取得实效,各成员单位按照执法要求,固定执法人员和车辆。
三、时间和标准
这次清理整顿煤场工作从6月7日至22日。切实达到“一清除,三拆除,一恢复”(即清除煤场存煤;拆除地磅、拆除机械设备、拆除工棚和相应设施;铲除底煤、恢复地貌)。
四、清理整顿煤场的步骤
第一阶段:6月7日至6月16日,由各乡镇办负责对辖区内非法煤场进行排查,宣传市、区政府对非法煤场清理整顿的政策和要求。通告非法煤场,按要求限期自行清理。对于拒不配合自行清理的经营户要采取强硬措施予以清理。
第二阶段:区清理整顿煤场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将在6月17日至20日期间不定期对各乡镇办清理整顿非法煤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对于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对久整不治、顽固抵赖的钉子户,组织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联合执法,依法坚决取缔。
第三阶段:6月21日至22日,区清理整顿煤场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对全区非法煤场清理整顿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于工作不力的乡镇办除通报批评外,责成限期按照要求清理整顿到位。
五、工作要求
1、各乡镇办、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对本次清理整顿非法煤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结合全区“三创”及环境保护工作,从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高度出发,扎实开展此项工作,精心安排部署,落实专人具体负责,确保本次专项活动取得实效。
2、各乡镇办要严格落实辖区内非法煤场的日常监管责任,防止非法煤场死灰复燃。
3、各乡镇办、各部门要严格本次专项整顿的组织纪律,确保按程序依法清理整顿,精心组织实施好各个环节,确保本次整治活动顺利开展。
4、各乡镇办务必于6月20日前将整顿清理非法煤场专项活动以书面形式报区整顿办,区整顿办务必于6月22日前将全区本次专项活动情况上报区政府。

 

 

主题词:环保 专项行动△ 方案 通知
抄送:区委办,区纪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
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6月4日印发


网络编辑:范倩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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