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CSYTQ-2010-001104 主题分类:  区政府办文件
发文机构:  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文号:  铜印政办发〔2010〕79号
发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0-11-24 16:50
公文时效:  发布机构:  印台区人民政府
索引号:  TCSYTQ-2010-001104
主题分类:  区政府办文件
发文机构:  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文号:  铜印政办发〔2010〕79号
发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0-11-24 16:50
公文时效: 
发布机构:  印台区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铜川品牌建设的意见

来源:印台质监分局 发布时间:2010-11-24 16:50

 

铜印政办发〔2010〕79号

 

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铜川品牌建设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管委会、直属机构,驻区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铜川品牌建设的意见》(铜政发〔2010〕47号),扎实推进质量兴区战略的实施,加快“铜川品牌”产品建设,推动产业升级,加快经济转型,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铜川品牌建设的重要意义

    加强铜川品牌建设是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未来、应对挑战、谋划发展的战略举措;是加快铜川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有力抓手;是以质量铸造诚信,以品牌引领发展,进一步实施质量兴市和名牌战略,建设平安铜川、诚信铜川的具体行动;是加快品牌铜川建设、提升铜川对外形象,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的迫切需要。积极开展“铜川品牌”产品初评推荐工作,不仅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战略举措,更是我区推进质量兴区、名牌发展,推介产品,抢抓机遇,谋求突破的必然选择。截至目前,全市获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个(铜川苹果和耀州青瓷),培育“春蕾”鸡蛋、“路遥”轻、微型汽车车桥等省名牌产品11个,全市有46户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和34户食品、农产品加工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铜川苹果和耀州青瓷2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我区均在保护范围,省名牌产品仅“春蕾”鸡蛋1个,实施质量兴区,名牌发展我们任务艰巨,全区上下、各相关部门都要高度重视铜川品牌建设工作,加强领导,扩大宣传,努力扶植培育一批社会公认的好品牌;各生产企业要积极行动,加大投入,强化措施,以品牌建设推动企业发展。

    二、严格程序,扎实开展铜川品牌评选认定活动

    评选活动任务重,责任大,必须严格程序,确保成效。

    (一)评选产品范围

    1、农、林产品及深加工产品;

    2、食品、酒及饮料类;

    3、生活日用工业品类;

    4、工艺品类;

    5、文化旅游产品。

   (二)评选条件和标准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铜川境内组织加工生产的产品;

    3、有合法注册商标;

    4、依法在铜川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和其他组织机构;

    5、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纳入国家生产许可目录的产品要取得生产许可证;

    6、产品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和社会知晓率、认知度,具有一定的市场占有率;

    7、近三年内持续经营,没有违规违纪记录,注重诚信建设,社会声誉良好;

    8、产品在大型超市销售或在市内外设有专卖店;

    9、产品进行标准化包装,连续三年抽检合格;

    10、企业或机构合法登记注册,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健全、体系完整,有售后服务机构,环保评估合格;

    11、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三年以上,且产量持续增长,稳定盈利,依法纳税,不拖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资产负债率不得为负债值,产品产销率达90%以上;

    12、拥有自主品牌和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产品有一定的科技含量,有研发机构和实验室,产品质量保持稳定合格,且有良好发展前景;

    13、凡获得国家、省级名牌产品称号的产品免评进入。

    (三)评选材料申报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等有关证件复印件;

    2、注册商标证明文件及标识;

    3、企业概况和经营情况文字说明;

    4、产品宣传材料及产品介绍;

    5、申报表。

    (四)评定程序

    1、企业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

    2、区评委会或评委会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对企业申请进行初审筛选,提出推荐意见和名单;

    3、区评委会办公室负责对上报企业和产品名单进行汇总后向市评委会上报推荐评审企业和产品名单,由市评委会对上报企业和产品组织有关部门、行业专家,从行业标准、市场前景、代表意义、产品质量等方面进行论证、评估,提出初选意见;

    4、市评委会初评,具体组织专家、行业人士进行现场实地查看、产品认知、资料查阅、样品观摩等,提出评选认定意见,形成认定决议;

    5、市评委会将获选产品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反响;

    6、市评委会对获选产品最终确定,并制定统一标识、标志;

    7、获选产品,由市政府统一命名,颁发证书和标识;

    8、向社会公告。

    (五)推选原则

    1、评选认定活动必须遵循企业自愿、政府推荐和科学、严肃、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全区所有企业不论隶属关系和所有制类型、经济成份,均可报名参评。

    2、要坚持高标准认定、高水平起步,严格按照成熟一个、推荐评定一个的原则进行。推荐评定产品必须能够展现印台发展的成果和水平。

    3、所评产品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实行优胜劣汰,动态监管,不搞终身制。

    4、所评产品市政府将采取激励政策和措施,对品牌产品进行包装、宣传、推介,使其走出铜川,占领市场,不断发展壮大。

    (六)组织领导

    1、由区评委会统一领导全区评选推荐工作,由其办公室负责“铜川品牌”产品评选推荐的日常管理工作。

    2、各乡镇办、区级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确定专门人员,扎实开展品牌产品评选推荐工作。

   三、采取得力措施,不断加大对铜川品牌建设的支持力度

    (一)以市政府名义对所评品牌产品予以命名,并颁发证书。

    (二)获评产品可在产品包装和产品宣传、营销、推介中使用“铜川品牌”产品称号和“铜川品牌”产品标志。

    (三)市、区县政府在市内外公务活动中,优先推介和选用“铜川品牌”产品。

    (四)市级有关部门在推荐省级名牌、全国驰名商标时,优先在“铜川品牌”产品中推选。

    (五)凡获“铜川品牌”产品的企业,从获准认定之日起一年内改造、扩建发生的银行贷款,由市财政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贴息补助;市、区级有关部门可在项目储备、技术改造、换代升级、项目资金申报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

(六)凡获“铜川品牌”称号的产品,给予一次性奖励;每种产品三年内凡在市外开设一个销售专柜和窗口,在市外大型超市、零售店上架销售的,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

    (七)凡获 “铜川品牌”称号的产品改进包装、扩大销售的,给予资金补助;三年内争创“省名牌产品”和“中国驰名商标”产品成功的,分别给予补助。

    (八)鼓励、支持铜川籍大中专毕业生投身到“铜川品牌”产品的生产、推销中来,努力实现自主创业。凡领办一个“铜川品牌”产品生产企业的给予奖励,在市外开设一家“铜川品牌”产品专卖店、专柜的,给予补助。

    四、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好铜川品牌建设的各项工作

    (一)区评委会负责“铜川品牌”产品评选推荐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策划和具体落实工作,并抓好“铜川品牌”产品评选认定后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抓好“铜川品牌”产品的评选推荐、登记认证、标准备案、质量安全、产品升级、技改推荐、专利申请等工作。

    (二)区广电部门负责在市内外、省内外乃至国内外有关媒体,宣传、推介“铜川品牌”产品,提升铜川产品的知晓率、知名度。

    (三)区科技局、区经贸局、区中小企业局、区农业局、区果业局负责“铜川品牌”产品在科技含量、科技升级、专利申报、政策倾斜、产业方向引导、精品推选等方面的工作,使“铜川品牌”产品不断升级进档,发展壮大。

    (四)区工商分局、区招商局和税务部门负责“铜川品牌”产品在商标注册登记、市场开拓营销、重点城市专柜设置、广告制作、税收优惠等方面的工作。

    (五)区文物旅游局负责开拓“铜川品牌”产品在国内外旅游景区的推介、宣传、营销和使用工作。

    (六)区环保局在环保评估、环保政策等方面要给予“铜川品牌”产品生产企业大力支持。

    (七)区人劳局在大中专毕业学生安置、科技人才引进、职称评定、劳动保护等方面,要给“铜川品牌”产品生产企业予以倾斜。

    (八)区财政局要加大对铜川品牌建设的经费投入,保障初评推荐工作的开展。

 

 

 

                    二O一O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联系人:赵新义    联系电话:0919-4185193

 

 

 

 


网络编辑:范倩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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