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CSYTQ-2011-000517 主题分类:  区政府办文件
发文机构:  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文号: 
发文日期:  2011年05月13日 发布日期:  2011-05-13 14:41
公文时效:  有效 发布机构:  印台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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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区政府办文件
发文机构:  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文号: 
发文日期:  2011年05月13日
发布日期:  2011-05-13 14:41
公文时效:  有效
发布机构:  印台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铜川市印台区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1-05-13 14:41

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铜川市印台区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驻区各单位:
    《铜川市印台区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三个“防灾减灾日”。为了广泛宣传和普及灾害常识、防灾减灾知识和避灾自救互救技能,全面提高我区风险防范意识、知识水平和避险自救能力,根据省市总体安排部署,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广泛宣传和普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防灾减灾知识,增强公众危机防范意识,提高全社会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为建设和谐印台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活动时间
    2011年5月12日—5月18日。
    三、活动主题
    防灾减灾从我做起。
    四、活动目标
    防灾减灾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
    五、宣传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的重要内容;各类突发事件的种类、特点和危害,普及防灾减灾的基本技能和自救互救的应急常识。
    六、活动安排
    ㈠准备阶段(2011年5月12日前)
    1、方案制定。各乡镇(办)、各部门要根据此《实施方案》,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拟定本单位实施方案。
    2、资料准备。各乡镇(办)、各部门要根据工作实际,制作宣传展板和横幅,编印宣传资料。
    ㈡实施阶段(2011年5月12日—18日)
    1、媒体宣传活动。区委宣传部要在《印台报导》上刊登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有关内容和防灾减灾知识,报道宣传周活动。区文广局要在区电视台每日播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有关内容和防灾减灾知识,跟踪报道宣传周活动,做好“5•12”集中宣传日活动采访报道工作,并将宣传周活动采访报道及相关素材制成光盘,于5月20日前报区应急办、区民政局。各乡镇(办)、各部门要在本单位网站上更新应急管理专栏,充实防灾减灾知识、工作动态等内容。
    2、集中宣传日活动。
    ⑴时间及地点。5月12日上午,在区政府门前广场设点集中宣传。
    ⑵参加单位。区综治办,区应急办、区政府法制办、区民政局、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区水务局、区信访局、区司法局、区住建局、区交运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安监局、区工信局、区中小企业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环保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质监分局、区消防大队、市交警二大队、印台王益电力局等单位。
    ⑶宣传形式。采取悬挂宣传标语、设立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形式。
    ⑷具体要求。集中宣传活动由区民政局负责牵头组织。各参与单位负责提供宣传展板、宣传资料、宣传横幅,并派1名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到宣传点现场宣传。各单位务必于5月12日上午9:00前,自带桌椅布置好宣传点现场,9:30正式开展宣传活动。同时,各乡镇(办)要结合各自实际,自行设点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3、自主宣传活动(2011年5月12日—18日)
    宣传周期间,各乡镇(办)、各部门要结合本单位、本行业实际,认真组织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活动。防灾减灾知识进机关活动由区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进企业活动由区安监局牵头,区工信局、区中小企业局配合组织实施;进学校活动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进社区、进家庭活动由各乡镇(办)负责组织实施。
    ㈢总结阶段(2011年5月19日—20日)
    宣传周活动结束后,各乡镇(办)、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经验和效果、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5月20日前,各乡镇(办)、各部门要将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图片资料、总结材料报送区应急办、区民政局。
    七、工作要求
    ㈠高度重视。各乡镇(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集中精力抓好宣传周活动的开展。
    ㈡精心组织。各乡镇(办)、各部门要制定详细的宣传周活动方案,采取有效形式,确保宣传效果。同时,要动员、鼓励、支持媒体和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开展公益宣传。
    ㈢强化督查。各乡镇办要督促指导各村(社区)开展好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活动。区政府督查室将对此次宣传活动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宣传周活动取得实效。

    附:防灾减灾宣传标语(供选用)

 

附件
    防灾减灾宣传标语(供选用)

    全民参与5•12“防灾减灾日”!
    2011年5月12日是我国第三个“防灾减灾日”!
    普及防灾知识,关爱人类生命!
    健全防灾减灾体系,筑牢抗灾救灾防线!
    防灾减灾,从我做起!
    全民携手,防灾减灾!
    群策群力防灾减灾,同心同德共建和谐!
    防灾减灾靠大家,和谐平安你我他!
    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增强防灾减灾能力!
    防灾减灾手牵手,和谐印台心连心!
    防灾求得平安在,减灾换得幸福来!
    灾害之前早预防,灾害来了少伤亡!
    警钟长鸣抓防范,积极防灾保平安!
    防灾减灾人人参与,和谐社会家家受益!
    手牵手积极防灾减灾,心连心构建和谐家园!
    防灾减灾大舞台,有你参与更精彩!
    减灾知识进校园,家庭社会更安全!


网络编辑:范倩丽
信息审核:印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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