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TCSYTQ-2021-003328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办文件 |
| 发文机构: | 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文号: | 铜印政办发〔2021〕28号 |
| 发文日期: | 2021年11月10日 | 发布日期: | 2021-11-12 14:55 |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发布机构: | 印台区人民政府 |
| 索引号: | TCSYTQ-2021-003328 |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办文件 |
| 发文机构: | 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文号: | 铜印政办发〔2021〕28号 |
| 发文日期: | 2021年11月10日 |
| 发布日期: | 2021-11-12 14:55 |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发布机构: | 印台区人民政府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管委会,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驻区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区政府常务会议议事程序,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根据《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效能建设的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前充分准备
(一)事项报请
凡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决策事项,由分管副区长事先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专题研究,经充分讨论达成一致意见后再提请上会。
(二)材料准备
1.汇报提纲(附件2):提请审议的议题内容需包括起草背景、意见征求情况、内容框架、提请研究事项等内容;听取汇报的议题内容包括工作推进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的思路举措等。汇报时间原则上控制在5-10分钟以内。
2.议题主报单位征询列席部门及镇(街道)修改意见时,应出具征询意见表(附件3),不得用电话征求、口头询问等方式替代;相关部门及镇(街道)提出的修改意见,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主报单位,由主报单位充分吸收,对未采纳的意见建议,需在汇报中说明情况。
3.凡提请常务会议审议的决策事项及区级部门代拟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主报单位均需备齐相关资料,报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区司法局在收到合法性审查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查意见,如没有法律意见,填字确认即可;如果有法律意见,应出具审查意见书。
二、严格议题报批程序
区政府常务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议题实行报批审核制度,严格履行以下程序:
1.主报单位填写《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题申报表》(附件1),连同相关议题准备材料提前10个工作日报区政府办审核,禁止直接送达领导个人。未按规定时间报送的,原则上不列入当次政府常务会议议题。
2.区政府办收到议题报送材料后,对公文格式、汇报提纲、议题正文、意见征求情况等内容提出审查意见,对不符合常务会议议事范围、相关事项协调意见不统一(经分管副区长向区长汇报同意的除外)、政策依据不充分及内容不齐全的,予以指导完善,并重新上报。
3.对审查合格的,由议题呈报部门按照程序填写审批表(附件1),由分管副区长汇报区长审定后纳入常务会议议题内容,并按标准要求印制议题材料,提前报区政府办(综合科)分送区长、各副区长。
三、严格遵守会风会纪
1.常务会议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因故确实不能到会的,需书面向区政府主要领导请假同意后,可委托本单位主持工作的同志代会。
2.参会人员务必按照会议通知时间安排,提前15分钟到达会场,做好签到等准备工作。
3.参会人员会后须退回涉密议题材料,严禁将涉密材料带离会场。
3.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专题讨论征询意见表.docx
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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