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TCSYTQ-2021-003330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办文件 |
发文机构: | 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文号: | 铜印政办发〔2021〕29号 |
发文日期: | 2021年11月10日 | 发布日期: | 2021-11-12 15:14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发布机构: | 印台区人民政府 |
索引号: | TCSYTQ-2021-003330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办文件 |
发文机构: | 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文号: | 铜印政办发〔2021〕29号 |
发文日期: | 2021年11月10日 |
发布日期: | 2021-11-12 15:14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发布机构: | 印台区人民政府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管委会,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驻区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公文报送流程,确保公文运转规范顺畅、高质高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报送渠道
(一)向区政府请示汇报工作时,必须以单位正式文件报送,不得以口头汇报和口头请示代替公文。紧急请示汇报之后,需在2个工作日内补报正式文件。
(二)报送区政府的公文,统一交区政府办公室签收,由办公室根据领导分工批转办理。
(三)除区政府领导直接交办的个别事项和确需直接报送审批的敏感事项、重大突发事件之外,不得将公文直接呈报给领导个人。
二、严格报送程序
(一)坚持逐级行文原则,报送区政府的公文,应以镇(街道)和区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驻区有关单位名义报送,村(社区)和区级部门管理的直属单位、企业、行业协会等,不得直接向区政府报送请示或报告,确需请示或报告的,以所在镇(街道)或区级主管部门文件报送。
(二)涉及政府工作非特殊情况的,不得越过区政府直接向区委报送请示或向区委、区政府同时报送。
(三)报送区政府的公文,必须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联合行文报送区政府的,各联合行文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时签发。
三、提高报送质量
(一)报送区政府的公文,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实际情况,找准问题症结,吃透政策要求,明确提出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全区工作实际的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和对策措施。
(二)请示报告内容要主题突出、结构严谨、表述准确、文字精练,报告中不得含有请示内容,一个请示文件只能请示一个事项。
(三)报送区政府的请示主要内容一般不超过2页、报告一般不超过4页,根据需要可附相关资料。
四、增强报送时效
(一)向区政府报送的公文,要在成文后及时报送,报送时间不得超过成文时间2个工作日。
(二)提请区政府决策或批复的事项,必须提前报送,留出足够的研究和决策时间。一般事项不少于10个工作日,紧急事项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区政府领导批示相关单位办理的事项,原则上3个工作日内必须反馈办理结果。
五、强化报送管理
严格落实收文审核制度,针对文件格式不规范、文件要素不齐全、多头报送请示、请示一文多事、报告夹带请示等问题明显的不收;上级已有规定、领导已作安排或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仍向区政府请示的不收。
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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