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CSYTQ-2025-001444 主题分类:  区政府办文件
发文机构: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文号:  铜印政办发〔2025〕5号
发文日期:  2025年04月30日 发布日期:  2025-04-30 16:49
公文时效:  有效 发布机构:  印台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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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区政府办文件
发文机构: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文号:  铜印政办发〔202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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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04-30 16:49
公文时效:  有效
发布机构:  印台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铜川市印台区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5-04-30 16:49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管委会,区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驻区各有关单位:

《铜川市印台区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30日


铜川市印台区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陕西省工程建设活动引发地质灾害防治办法》等法规和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地质灾害现状和2025年降水趋势预测,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从全区实际出发,以预防突发性地质灾害为重点、以群测群防为手段,以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为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风险管控和搬迁避让相结合的原则;坚持“谁建设、谁负责,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坚持“发现隐患、监测隐患,发出预警、果断撤离”全链条闭环式管理原则。

二、全区地质灾害概况

(一)地质灾害现状。全区共有地质灾害点16处,其中滑坡7处、崩塌3处、地面塌陷6处。涉及7个镇(街道),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311户966人。地质灾害风险区35处,其中高风险区3处、中风险区32处,涉及6个镇(街道),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626户1680 人。

(二)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情况

1.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区域:主要分布在红土镇、广阳镇、金锁关镇、陈炉镇、王石凹街道、印台街道、城关街道。

2.矿区地质灾害点分布区域:主要分布在陈炉镇、红土镇、广阳镇、王石凹街道范围。

3.公路沿线地质灾害点分布路段:342国道广阳镇至金锁关镇境内沿线,区内省道及乡镇公路沿线。

(三)地质灾害风险区分布情况

1.地质灾害风险区分布区域:广阳镇、红土镇、陈炉镇、金锁关镇、阿庄镇、三里洞街道办、城关街道办。

2.地质灾害高风险区域:广阳镇、红土镇。

3.地质灾害中风险区域;广阳镇、红土镇、陈炉镇、金锁关镇、阿庄镇、三里洞街道、城关街道办。

三、2025年全区汛期降水趋势预测

预计2025年汛期我区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偏多,涝重于旱,高温日数偏多。预计夏季(6-8月)全区降水量300~350毫米,与常年(1991-2020年)同期比较偏多1~2成,主雨带位置偏北。6月下旬我区将进入多雨时段,汛雨将开始于6月下旬至7月上旬,开始时间接近常年(6月28日)略偏早。7月中旬至8月将有阶段性高温热浪天气,需要重点防范阶段性强降水和暴雨引发的地质灾害。

四、重点防范区段和防范期

(一)重点防范区

1.重点防范镇(街道)。陈炉镇、广阳镇、红土镇、金锁关镇、印台街道、王石凹街道地质环境较为复杂,人口集中,尤其黄土塬边坡地带在降水、人为因素影响下,发生滑坡、崩塌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概率较大。

2.重点防范区域。纳入群测群防16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全区地质灾害35处高、中风险区:靠山临崖、高陡边坡、崩塌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域;人口密集区和矿山开采区。

3.重点防范的交通干线区段。全区国道、省道交通干线以及乡村公路沿线和铁路沿线。

4.其它区域。工程建设和煤矿采空区,风景名胜区、非煤矿山和弃土弃渣受纳场。

(二)重点防范期

1.重点防范期。地质灾害发生与降水密切相关,根据降水预测,5月至9月为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范期,6月至8月为地质灾害高发期,也是重点防范期。

2.冻融地质灾害防范期。重点防范期为上年12月至本年度4月,重点做好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3.地面塌陷防范期。主要因地下采矿引起,应全年防范。

4.人为工程活动防范期。因人为工程活动引发地质灾害不具分布规律应当全年防范。

五、防治任务 

(一)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各镇(街道)行业管理部门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全年重点工作来抓,切实做到“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防治责任和各项防治措施落到实处。4月底前要完成辖区、行业地质灾害实施方案、地质灾害隐患点、地质灾害风险区镇级责任领导、村级责任人、监测人员落实和“两卡一预案”的编制工作,避险明白卡要发放到户,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扎实开展地质灾害“三查”。各镇(街道)行业管理部门按照属地行业职责,认真落实“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核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求,加大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地质灾害风险区、地质灾害易发区、重点防范区、易发时段、易发区域的“三查”工作,强化对险情、险段的巡查,对排查出新的地质灾害隐患,要及时落实好主体防治责任,制定消除安全隐患的措施,切实做好风险隐患的消除化解工作。

(三)切实做好避险转移工作。各镇(街道)要牢固树立“宁可十防九空、绝不失防万一”的意识,建立重点风险区域管控和转移人员清单。极端天气情况下,对受地质灾害威胁高风险区域人员,按照《陕西省防灾避险人员安全转移规定》要求,做好防灾避险人员的组织、动员、撤离、安置等工作。同时,认真落实省地质灾害防治123叫应机制,在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后,确保各级防灾责任人响应及时,防范应对措施落实到位。

(四)按计划组织开展避险搬迁。2025年我区计划实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303户,涉及6个镇(街道)。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印台区2025年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印政办发〔2025〕3号)组织实施,使威胁群众早日搬离地质灾害风险区,减少地质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的威胁,按时完成搬迁任务。

(五)及时开展宣传培训演练。各镇(街道)要结合“防灾减灾日”“地球日”“土地日”“安全生产日”等重大节日,采取多种形式,普及各类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组织开展不同形式的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增强全民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同时,以锻炼队伍、检验预案、提升实战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为目的,积极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地质灾害风险区“防抢撤”应急预案演练,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应急避险、互救自救和应急处置能力。8月份,完成地质灾害隐患点、地质灾害风险区“防抢撤”应急预案演练全覆盖。(宣传培训演练任务见附表1)。

(六)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监管。各镇(街道)及行业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陕西省工程建设活动引发地质灾害防治办法》,切实做好风险管控,规范工程建设行为,减少人为引发地质灾害的发生。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坚持地质灾害避让为先,需采取工程治理的,应对与主体工程同设计,同施工、同验收。对工程建设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及时落实治理责任主体,做好监测预警、制定消除措施,确保人员、设备安全。

(七)发挥部门之间防治合力。区气象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水务局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健全完善多部门灾害预警体系和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发布会商机制,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响应,安排部署防范应对措施,做好监测预警、值班值守及应急处置工作。

(八)严防严控重点领域风险。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重点区域、重要时段的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切实增强化解地质灾害风险意识。针对突发地质灾害危险区域,要及时做好受威胁群众的避险转移工作。针对工矿企业地质灾害,要夯实防治主体责任,落实应急治理措施。针对校园周边地质灾害,落实专人监测,及时开展治理。针对旅游景区地质灾害,要加强排查和应急处置,切实为旅游发展提供安全保障。针对公路沿线地质灾害,要果断处置,确保公路运输和人员安全。

六、任务分工

(一)区发改局:负责落实油气管线地质灾害隐患安全防范工作;负责在项目立项审批时,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建设的项目,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作为项目立项审批的条件。

(二)区教体局:落实行业地质灾害监管责任,负责全区中小、幼儿园地质灾害安全防范;负责行业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编制;负责中小、幼儿园周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

(三)区经科局:落实行业地质灾害监管责任,负责做好区属企业的地质灾害防治监督检查、宣传、培训和灾后生产恢复等工作。

(四)区民政局:负责做好负责灾后群众的救助和安置等工作。

(五)区公安分局:负责做好灾害期间的治安管理和抢险人员的安全保卫等工作。

(六)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区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资金配套的落实、使用、监管和绩效评价工作。

(七)区自然资源分局:负责全区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地质灾害灾情调查、责任认定、灾害核查等技术支撑工作;负责全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地质灾害风险区综合监督管理,督促各镇(街道)及行业部门履行地质灾害防治责任;负责地质灾害隐患点、地质灾害风险区的认定核销工作。

(八)区住建局:落实行业地质灾害防治责任,负责在建项目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编制、建筑工地地质灾害风险排查工作。

(九)区交通运输局:落实行业地质灾害监管责任,负责做好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治,灾后抢修公路和抢险物资运输等工作。

(十)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认真开展行业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督促农业项目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等工作。

(十一)区水务局:负责做好水利设施地灾防治,解决灾后人畜饮水等工作。

(十二)区卫健局:负责做好灾后防疫和受伤人员的救治等工作。

(十三)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督促矿山企业及主管单位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措施,参与地质灾害预防安全检查;组织、协调相关应急队伍参与抢险救援和灾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十四)区文化和旅游文物局:落实行业地质灾害监管责任,负责全区旅游景区、景点地质灾害安全防范;负责督促景区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落实地质灾害排查治理;负责督导检查景区地质灾害防范措施的落实,安全设施的设立、旅游线路的管制、威胁人员的撤离转移。

(十五)区煤炭局:负责煤矿企业地质灾害防治,督促检查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编制,宣传、培训和灾后自救及生产恢复等工作。

(十六)区供销社:负责做好抢险物资的储备和供应等工作。

(十七)区气象局:负责极端天气、强降雨天气的气象预警发布,联合区自然资源分局做好地质灾害风险气象预警信息的发布和解除工作。

(十八)各镇(街道):负责行政区域地质灾害“属地管理”责任;负责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实施方案、地质灾害隐患点、地质灾害风险区“两卡一预案”(避险明白卡、工作明白卡、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预案)编制;负责区域地质灾害隐患点、地质灾害风险区镇级责任领导、村级责任人和监测人员落实,威胁对象的撤离转移、撤离警示标志的设立,地质灾害宣传、演练、培训;负责地质灾害“三查”和应急处置。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自然资源分局局长任副组长,区发改局、区教体局、区经科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区卫健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文化和旅游文物局、区煤炭局、区供销社、区自然资源分局、区气象局等部门行政主要负责同志,区公安分局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自然资源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自然资源分局局长兼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镇(街道)、各村及重点工矿企业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地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严格按照群测群防的相关要求,早安排、早部署,建立健全应急指挥系统,层层落实责任,细化分解任务,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序开展。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镇(街道)要切实加强汛前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从5月1日至9月30日,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汛前,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确定全年地质灾害防范重点、防范区域,安排部署各项防治措施。汛中,要每月对辖区地质灾害隐患巡查不少于2次,地质灾害高、中风险区巡查不少于1次,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汛后,要对地质灾害点进行全面核查,需增减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时上报自然资源部门组织认定,依据《陕西省地质灾害隐患点调查认定与核销暂行办法》,由技术支撑单位提供鉴定依据及时认定核销。 

(三)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对具备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和避险搬迁入库条件的,自然资源部门要及时纳入省地质灾害防治信息数据库,积极争取项目支持,不断减少地质灾害隐患点、地质灾害风险区受威胁群众。

(四)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严格按照方案开展工作,加强协同配合,确保地质灾害预防有效,抢险救灾有力。

(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4小时值班电话:0909-4185260)

 

附件:1.铜川市印台区2025年各镇(街道)宣传培训演练任务表.docx

      2.铜川市印台区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信息一览表.docx

      3.铜川市印台区2025年地质灾害风险区防治责任信息一览表.docx


网络编辑:王巍钧
信息审核:曹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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