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CSYTQ-2010-000932 主题分类:  区政府文件
发文机构:  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政府 发文文号:  铜印政发〔2010〕16号
发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0-10-13 16:01
公文时效:  发布机构:  印台区人民政府
索引号:  TCSYTQ-2010-000932
主题分类:  区政府文件
发文机构:  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政府
发文文号:  铜印政发〔2010〕16号
发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0-10-13 16:01
公文时效: 
发布机构:  印台区人民政府

关于立即开展煤矿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0-10-13 16:01

铜印政发〔2010〕16号

 

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政府

关于立即开展煤矿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各产煤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驻区各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汲取王石凹镇鹏辉煤业公司井下着火事故的教训,区政府研究决定,立即开展全区煤矿安全大检查,现将检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10月9日-11月30日。

    二、检查方式及步骤

    首先,全区所有生产矿井立即停止生产,所有资源整合矿井立即停止建设;其次,由各煤矿制定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并进行自查自纠,再由区级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进行检查;  最后,由区政府成立联合检查组进行逐矿检查验收,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限期整顿不达标的煤矿,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关闭,为新一轮煤矿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工作奠定基础。

    三、检查内容

    1、资源整合矿井:主要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矿领导带班入井是否到位,施工及监理队伍资质是否符合规定;矿井是否按照开采设计及安全专篇要求进行施工;矿井“一通三防”、顶板管理、机电管理、防治水管理等情况。

    2、生产矿井:主要检查矿井生产系统是否齐全、合理,矿井通风管理措施是否得当,防治水、防火、防尘措施是否齐全,矿井安全责任是否落实;矿领导入井带班是否到位;矿井是否存在使用淘汰的机电设备等情况。

    四、检查要求

    1、强化领导。区政府成立以区长为组长,6名区级领导带队包抓,区煤炭局牵头,区公安分局、区安监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区煤矿进行依法检查,各产煤乡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辖区煤矿安全检查工作。

    2、严格标准。区级各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或矿井建设的基本条件及行业有关规定认真组织检查验收。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合格一个放行一个。

    3、严肃纪律。区级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严厉打击违规、违法生产和建设行为,确保全区煤矿安全稳定。

 

 

 

                        二0一0年十月九日

 

 


网络编辑:印台区
信息审核:印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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