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TCSYTQ-2014-000555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文件 |
发文机构: | 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政府 | 发文文号: | 铜印政发〔2014〕12号 |
发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14-05-23 10:54 | |
公文时效: | 发布机构: | 印台区人民政府 |
索引号: | TCSYTQ-2014-000555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文件 |
发文机构: | 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政府 |
发文文号: | 铜印政发〔2014〕12号 |
发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14-05-23 10:54 |
公文时效: | |
发布机构: | 印台区人民政府 |
铜印政发〔2014〕12号
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政府
关于批转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驻区各有关单位: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拟定的《铜川市印台区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预案》中提出的职责任务和要求,认真抓好落实,积极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政府
2014年5月5日
铜川市印台区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一、总则
㈠编制目的:为了有效地防御山洪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订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㈡编制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区范围内山洪灾害及其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滑塌等灾害。
㈢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陕西省防御洪水灾害应急预案》等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国家防总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大纲》和《印台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以及有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
㈣编制原则:山洪灾害防御坚持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救”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分部门管理责任制;因地制宜,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㈤编制单位和审批权限:本预案由区防汛办组织编制,上报区人民政府批准,报市防汛指挥部备案。各镇办辖区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后镇办组织实施。
㈥修订要求: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根据区域内山洪灾害灾情、防灾设施、社会经济和防汛指挥机构及责任人等情况变化,每年修订一次,并按原报批程序报批。
二、编制内容
㈠基本情况
1、自然地理及水文气象
⑴地理位置
铜川市印台区地处渭北高塬北部的低中山区边缘,位于东经108°51`-109°27`,北纬35°51`-35°22`之间,北与宜君、黄陵,西南与王益区、耀州区,东与白水、蒲城,东南与富平相邻。
⑵地形、地貌、地质特征与地层岩性
本区域地形复杂,地势北高南低,形成了梁、峁、山、川的地貌特征,分为北部土石山区,中部梁峁残原,东南部丘陵沟壑三种地貌形态。
北部土石山区,主要为中生界基岩山地,山势陡峻,河谷深切,基岩露头广泛,土薄石厚,山坡坡度多在25°—35°,海拔950—1671m,植被良好,属轻度水土流失,为水土流失预防保护区;中部梁峁残原区,主要为下伏基岩的更新流黄土,厚度大,原面坡度多在5°—10°,植被不良,黄土冲沟发育,属中度水土流失,为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东南部丘陵沟壑区,沟坡坡度多在15°—30°,植被不良,属中度水土流失,为水土保持重点监督区。
⑶河流 本区域跨洛河、渭河两个水系,以凤凰山—庙山—周陵—军台岭一线为界,西部属渭河水系,主要有漆水河,发源于区内金锁关的崾崄,自北向南经金锁关、印台、城关并贯穿市区,漆水河主要支流有马杓沟、雷家沟支流,东部属洛河水系,主要流系有白水河支流阿庄河、红土河和广阳河,除阿庄河发源于宜君县外,其余均发源于我区。全区河长95.5公里,流域面积463.9平方公里。
⑷气候特征
本区域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主要特征是四季分明,冷暖变幅较大,冬季寒冷,春季干旱,夏季多雨,秋季多连阴雨,降雨量时空分布不均,差异明显,自南向北逐渐增多,年平均日照时数2342.2小时,年平均总辐射量126.54千卡/平方厘米,无霜期为182天,年平均气温10.6℃,年极端最高气温37.7℃,极端最低气温-20.1℃,最大冻土层54厘米,年平均风速2.2m/s,最大风速2.8m/s。
⑸水文
本区域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主要特征是四季分明,冷暖变幅较大,冬季寒冷,春季干旱,夏季多雨,秋季多连阴雨,降雨量时空分布不均,差异明显,自南向北逐渐增多,年平均日照时数2342.2小时,年平均气温10.6℃。区域内年平均降水量650.9mm,年最大降水量747.9mm,年最小降水量415.7mm,降水集中在汛期7—9月,占年总降水量的54.8%,多年平均径流深54.8mm,总径流量7024.99万m3,其中本区域自产径流量3434.86万m3。
2、社会经济
⑴印台区总土地面积629.54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13.9万亩,全区辖7镇3个街道办事处,107个行政村,385个村民小组,24个社区,总人口224686人,其中城镇人口147596人,农村人口77090人。
⑵2013年,全区实现国内生产总值82.26亿元,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23778元,农民人均纯收入7879元。全社会累计固定资产投资29.75亿元。
⑶全区共有9座水库:包括五一水库、瓦窑沟水库、支家沟水库、楼子沟水库、枣园水库、杨庄子水库、松林塔水库、洞子沟水库、团结水库,其中:五一水库为小㈠型水库,库容312万立方米,汛限水位1199.12米;其余均为小㈡型水库,因病险严重,汛期坚持空库度汛。
㈡山洪灾害概况
1、山洪灾害类型
区域内山洪灾害类型主要有山洪、溪河洪水、滑坡、崩塌等,现有滑坡地质灾害点32处,涉及全区6个镇2个街道办事处,危及617户2381人。
2、山洪灾害成因
⑴自然因素
地形破碎,坡陡沟深,相对高差大,沟壑密度大,植被不良,遇强降雨极易产生径流,流速大,冲、带沙能力强,造成严重水土流失。降水集中,强度大,汛期7—9月降水量占年总降水量的54.8%,市区周围为梁塬地形,汛期暴雨在塬区汇集后以各支流泄流到市区,易引发山洪、溪河洪水,诱发滑坡、崩塌等山洪灾害。
⑵工程因素
工程设施薄弱,河道防洪标准偏低,9座小型水库库容淤积严重,且带病运行,其中五一水库为小㈠型水库,集水面积11km2,总库容312万m3,库容淤积145万m3,其余8座小㈡型水库总集水面积30.7 km2,总库容186.6万m3,总淤积库容78万m3,其中两座已经淤平,难以发挥工程防灾减灾效益,滑坡灾害点未能得到及时治理,河道堤防年久失修,淤积严重,防洪标准大大降低。
⑶人为因素
由于采矿、采石、基建、乱挖乱掏、乱堆乱倒等人为活动,加剧了水土流失,易诱发山洪、滑坡、崩塌等山洪灾害。
3、历史山洪灾害情况
历史发生山洪灾害:1970年8月10日,日降雨量113.6mm,漆水河洪水暴涨,冲毁沿河两岸农田1800多亩,北关桥河道断面流量588m3/s,洪水深达5m,洪水翻溢河堤,淹没城关一马路(今同官路),市自来水公司蓄水池、市供销社、市百货二级站相继被淹,损失达30多万元(当年值)。
1984年10月2日,阴雨引发城关乡(今城关街道办事处)城关村二组南关山崖突发崩塌,塌落土体6.5×104m3,埋没50人,
毁坏房屋23间,窑3孔,虽经市、区、乡政府组织力量,奋力排土抢险救灾,仍造成50人遇难。
2010年7月22日至24日,我区出现大到暴雨天气,最大降雨量达207mm,漆水河河水暴涨,全区十一个乡镇遭受暴雨、大风、冰雹袭击,全区受灾人口3.5万人,倒塌房屋725间,水毁农田2.39万亩。陈炉镇十二处镇村道路中断,供电高压塔倒塌,滑坡6处,土方近千余方,致使旅游环线和两处主要交通道路中断,汛期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12205万元。
2011年9月3日到19日,我区出现了50年一遇的秋淋天气,由于阴雨连绵,造成了严重的洪涝灾害。
2012年8月17日至19日,我区局地出现大到暴雨,最大降雨量69.5mm,致使部分镇办不同程度遭受洪涝灾害损失。
2013年7月21日至22日,我区普降大到暴雨,全区29个雨量站出现大到暴雨,有5个监测点出现100毫米以上的暴雨,金锁关镇崔家沟村降雨量156毫米。由于频繁出现暴雨洪涝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近4000万元。
㈢山洪灾害防御现状
1、我区山洪灾害防御非工程措施当前主要任务是:加强防灾知识宣传,做好通信及手机短信预警,落实防灾抗灾行政首长责任制,制订初步的防灾救灾措施。2012年5月,我区建成了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监测预警系统,共建设完成自动雨量监测站29个,自动水位监测站9处,简易雨量站138个,简易水尺16处,县级预警平台1处,镇办视屏会商平台11处,无线预警广播52个,并给各镇办配备了电脑打印机,极大提高了我区防汛办能力建设和信息传输速度。
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防灾知识宣传力度不大,部分群众防灾、避灾、互救、自救的能力不强,监测和预警系统还不能满足当前防汛工作的需要,部分责任制还落得不实,个别山洪易发区搬迁避让、防灾管理还不够完善。
2、防灾工程措施现状及存在问题
我区部分病险水库需要进行除险加固,但是由于项目缺乏、资金匮乏等原因,没有得到有效实施,另外,有些淤地坝、山洪沟、泥石流沟、滑坡的治理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㈣组织体系和职责
1、组织指挥机构 区政府成立区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与区防汛指挥部合署办公。其组成人员如下:
指 挥 长:区政府区长
副指挥长:区政府各位副区长、区人武部部长、区公安分局局长、区水务局局长
成员:由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工信局、区监察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局、区水务局、区商务局、区文广局、区卫生局、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人武部、区国土资源分局、区中小企业促进局、区供销社、区气象局、玉华宫管理局、印台王益电力局、电信印台分公司、邮政城关分局、联通、移动印台分公司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
区防汛指挥部由区人民政府区长担任指挥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及信息监测组、人员转移组、调度指挥组、后勤保障组和应急抢险队。区水务局局长兼任调度指挥组组长,区防汛办主任兼任信息监测组组长,区公安分局局长兼任人员转移组组长,区民政局局长兼任后勤保障组组长,区人武部部长兼任抢险队队长。
2、职责和分工 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简称区防汛办)设在区水务局,负责办理防汛日常事务,其职责是: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区防汛抗旱日常工作;修编、审查各类防汛预案;督促、指导、检查镇办和成员单位开展防汛抗旱工作;组织开展防汛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负责防汛抗旱(水毁)经费的筹措、使用和管理;督促落实防汛抗旱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管理;做好汛期值班和信息收集等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区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在区防汛指挥部的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能、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其职责是:
1、区委办、区政府办:负责做好防汛抗旱重大事件的协调;督促各镇办、各成员单位落实防汛职责。
2、区发改局:负责防汛抗旱、灾后重建等重点项目的立项和计划安排工作。
3、区教育局:负责教育系统防汛工作,确保汛期教学工作正常有序;指导、监督学校开展防灾减灾、自救互救和应急避险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4、区工信局:负责做好工信系统防汛抢险工作;督促电信、移动、联通为防汛抗旱提供信息化保障。
5、区监察局:负责督促、检查镇办和防汛成员单位落实防汛责任,履行防汛职责,对汛期渎职行为进行查处。
6、区民政局:负责编制防汛救灾应急预案;做好灾情核查、灾民安置,组织、协调灾区群众开展自救。
7、区财政局:负责防汛抗旱(水毁)和救灾经费预算及拨付;会同防汛办做好特大防汛抗旱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8、区住建局:负责城市防内涝预案的修编;做好汛期城市防汛、排涝工程、排水设施的安全运行和建筑工地汛期安全排查;组织、协调、指导城市防洪工作。
9、区交通运输局:负责落实抗洪抢险车辆,承担汛期抢险人员、抢险物资和受灾群众的运送任务;保障汛期公路交通安全畅通。
10、区农业局:负责农业防灾,救灾和农作物灾情统计;指导洪涝灾区群众开展农业生产自救和恢复工作。
11、区水务局:负责辖区水库、河道、淤地坝、防洪工程的安全运行;做好水毁防洪工程修复、防汛抗旱紧急时期农村安全供水等工作。
12、区商务局:负责商贸系统防汛工作,确保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物资和群众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
13、区文广局:负责广电系统防汛工作,做好防汛抗旱法规、政策的宣传;及时准确报道防汛抢险、抗旱减灾信息。
14、区卫生局:负责防洪抢险医疗队伍的组建;做好洪涝灾区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
15、区安监局:负责组织防汛期间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及责任认定工作;监督、指导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16、区国土资源分局:负责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防治及救灾工作。
17、区中小企业局:负责区内中小企业防汛工作,确保汛期中小企业安全生产。
18、区应急办:负责监督检查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编制、落实;组织、协调防汛抗旱工作中出现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
19、区防汛办: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区防汛抗旱日常工作;修编、审查各类防汛预案;督促、指导、检查镇办和成员单位开展防汛抗旱工作;组织开展防汛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负责防汛抗旱(水毁)经费的筹措、使用和管理;督促落实防汛抗旱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管理;做好汛期值班和信息收集等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20、区人武部:负责民兵预备役抢险队伍的组建;发生重大灾情、险情时,协调、组织驻区武警、消防和民兵预备役执行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等任务。
21、区公安分局:负责做好抗洪抢险治安保卫工作;打击破坏防汛设施等违法行为;发生重大灾情、险情时,实施交通管制,为防汛抗洪提供安全保障。
22、区供销社:负责做好防汛抗旱、抢险救灾有关物资的储备、管理和供应工作。
23、玉华宫管理局:负责景区防汛抢险预案的编制和落实;做好景区防汛抢险的各项工作,确保游客安全。
24、区气象局:负责天气预测和预报工作,及时为防汛抗旱、抢险救灾提供天气预报和气象信息。
25、印台王益电力局:负责因灾损毁电力设施的抢修,确保防汛、抗旱、抢险用电正常供应。
26、邮政城关分局:负责汛期邮件安全送达和快捷传递
27、电信、联通、移动印台分公司:负责汛期电信、联通、移动汛期通讯联络畅通。
各镇办设本级防汛指挥机构,负责领导本辖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负责搞好山洪预案的宣传,明白卡的发放等,并建立“防、抢、撤”责任体系。各村组社区也要成立山洪灾害领导机构。
㈤监测预警
1、山洪灾害雨、水情临界值的确定
根据区域内地形地质条件,暴雨特征,工程措施情况,区域内可能发生山洪灾害的雨水情临界值为:
降雨量:30mm≤P12≤50mm,50mm≤P24≤80mm。
溪河洪水:漆水河市区段同兴桥河道段面洪水流量达到或超过300m3/s,水位859.4m。
水库水位:五一水库水位达到或超过1199.12m。
各镇办辖区可能发生山洪灾害的雨水情临界值由镇办根据辖区实际分析确定。
2、实时监测
⑴ 监测内容:各镇办安排专人对辖区内的降雨量、溪河、水库水位、泥石流和滑坡动态等信息进行观测、收集、分析上报。
⑵监测系统:全区设立了29处自动雨量测报站,138处人工测报站,分布在各镇办,对泥石流易发地、水库、主要滑坡点设立人工或自动观测点,及时收集辖区内各观测点区域降雨情况等信息。重要天气信息由区气象局负责测报。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信息由区国土分局负责测报。
3、预报预警
⑴预报
雨、水情信息预报由区水务局发布;滑坡、泥石流等信息由区国土分局发布;各镇办辖区山洪灾害信息预报由镇办发布。
⑵预警
区各级防汛指挥部接到暴雨天气预报时,应高度警惕,适时发布预警信息。
预警启用时机:
①当预报或发生的降雨接近或超临界雨量值时;
②当上游溪河水位急剧上涨,可能对下游造成山洪灾害时;
③当出现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征兆时;
④水库及塘坝发生重大险情时,应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4、预警发布及程序 根据雨水情、滑坡、泥石流等实时监测信息分析,按临界值雨量、水位、山洪灾害征兆等,适时发布警报。
(1)一般情况下,山洪灾害防御预警信号由区各级防汛指挥部发布(市区段由区防汛指挥部发布;各镇办辖区由镇、街道办事处防汛指挥部发布),按照区→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组(居委)→户的程序进行预警。
(2)紧急情况时(滑坡、崩塌、水库塘坝发生重大险情等),村组、社区可直接报告区防汛指挥部和各镇办防汛指挥部,并可直接发布预警信号,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预警。
5、预警方式
根据山洪灾害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发布不同的预警、报警信号,市区段根据漆水河不同量级的洪水,按照区防洪预案的报警方式实施。镇、街道办事处辖区发生山洪灾害(山洪、溪河洪水、水库塘坝重大险情、滑坡、泥石流等),预警报警方式按照各镇办辖区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设置实施。
6、通信
区域内防灾通信方式采用电话、传真、无线电台(短波、超短波),构成防灾信息和信息反馈通信网络。
㈥人员转移 1、山洪灾害险区人员撤离转移工作,在各级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有序进行,根据发生灾害的程度,撤离转移范围,按照各级抢险救灾指挥部的指令要求,在限定的时间内将险区人员安全有序撤离转移到安全地带,并进行妥善安置。
2、漆水河市区段发生溪河洪水时险区人员撤离转移,按照区防洪预案预定的方案,根据不同量级洪水撤离转移、范围、路线、方向、程序组织实施;各镇办辖区发生山洪灾害时,险区人员撤离转移范围、路线、方向、程序按照辖区山洪灾害防御预案预定的方案组织实施。
3、撤离转移以单位为主,提前组织老、幼、病、残人员撤离避险;区人武部、区公安分局负责重大山洪灾害险区人员的安全撤离,区民政局负责撤离转移人员的安置工作,区卫生局负责撤离人员的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各镇办均应落实辖区撤离转移工作的责任制和责任人。
4、各镇办汛前应将辖区联户叫醒明白卡逐户发放到险区群众,直至到人。
㈦抢险救灾
1、抢险救灾工作准备
区防汛指挥部各领导成员单位履行各自责任,努力做好抢险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各镇办根据辖区实际,组织编制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区防汛指挥部备案;按照区防汛指挥部要求,组建抢险救灾队和医疗救护队。抢险救灾队伍组成规模:印台镇、城关、三里洞街道办事处各200人,其它镇、办各100人。医疗救护队组成由镇办确定。储备抢险救灾物资、落实抢险车辆,对重点地段要进行拉网式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落实措施,明确责任,积极整改,对受到严重威胁安全的险区人员要及时组织实施撤离搬迁,确保安全。
2、抢险救灾 (1)汛期根据发生山洪灾害大小程度、不同量级洪水,实行分级指挥,组织实施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山洪灾害损失。
(2)汛期各级防汛指挥部和有关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雨水情、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灵通信息,为决策抢险救灾提供依据。
(3)一旦发生山洪灾害险情,快速反应,在迅速向上级防汛指挥部报告的同时,立即投入抢险救灾。
(4)当发生山洪灾害时,区防汛指挥部指挥长根据山洪灾害程度、等级、分别签发抢险救灾“通知”、“通告”、“命令”,当发生重大山洪灾害时,宣布抢险救灾进入紧急状态状态。
(5)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按照拟定的预报预警措施,在最短的时间内,将预报预警信息传递到险区每个住户直至到每个人。
(6)相关责任人按照各自责任进入抢险救灾岗位,抢险救灾队伍、车辆、物资按照指令到达指定位置投入抢险救灾。
(7)迅速组织撤离转移险区人员,根据山洪灾害危及范围,按照预定的撤离路线、方向、地点,迅速将险区人员撤离转移到安全地带,并妥善安置。
(8)加强山洪灾害实时的监测,对可能造成新的危害山体、建筑物等设立警戒标志,安排专人监测,确保安全。
(9)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10)及时医治伤病人员,对灾区进行消毒,防止发生疫情。
(11)做好受灾撤离转移群众的生活安置、生活救助。
(12) 及时上报灾情,不得迟报、瞒报、漏报。镇、办辖区发生山洪灾害险情时,应迅速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同时镇、办要及时对抢险救灾做出决策,实施抢险救灾。
(13)抢险救灾紧急情况下,区防汛指挥部、各镇办可在本区域或本辖区范围内强制征用和调配单位或个人的物资、设备、车辆等,事后应及时归还或给予适当补偿,单位或个人必须服从。
(14)凡有接待任务的机关、单位,都要主动热情接待受灾群众,不得以任何借口将受灾群众拒之门外。
㈧保障措施
1、汛前检查
汛前,各镇办主要领导要对辖区内防汛预案编制、修订高度重视,要及时编制上报辖区内库塘、堤防、危房校舍、地质灾害度汛预案,。对预案中存在的问题要实地调查,实行登记造册,限期整改,复检回访,对可能引发山洪灾害、山体滑坡重点地段,安排专人负责防守,对严重易发山洪灾害区域实行限期搬迁。同时要对所辖区域进行全面检查,做好查险、排险工作。
2、宣传教育及演练
各镇办要利用电视、会议、集会等,多种形式向辖区广大群众宣传山洪灾害防御知识和预案,使各级防汛责任人了解预案,广大干部群众熟悉预案,熟悉撤离路线和安置地点,并开展实战演练,不断完善预案中存在的漏洞,使预案具有科学性、实用性、操作性。
3、为了保证抢险救灾工作取得成效,区防汛指挥部下设五个工作组:
(1)信息监测组
由区委办、区政府办、区防汛办、区文广局、区水务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住建局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2)人员转移组
由区人武部、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区中小企业促进局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3)调度指挥组
由区水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供销社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4)后勤保障组
由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农业局、区卫生局、电力、电信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5)应急抢险队
由区人武部、区公安分局、有关镇办及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民兵预备役、公安干警组成。
各组要按照成员单位各自职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全力为抢险救灾提供可靠的保障。
㈨附则
1、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防汛抗洪抢险的义务。
2、各级各单位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防汛责任、防汛预案、抢险物资、抢险队伍、抢险措施“五落实”。凡因防汛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重大损失的,将严肃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
3、各镇办和有关部门要坚持24小时干部值班和领导带班,及时准确的传递汛情信息。对辖区的防汛重点地段,要落实专人负责,随时掌握情况,对防汛期间脱岗,值班断档,信息不畅的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要严肃处理。
4、各镇办和区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领导在主汛期一般不得外出,确需外出请假的,须报请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同时报区纪检部门和区防汛指挥部备案。
5、坚决服从防汛指令,凡对防汛指令推诿扯皮、讲条件、顶着不办、落实不到位的,视其情节严肃追究责任。
6、一旦发生重大险情,各级领导必须靠前指挥,科学、果断决策,积极组织抗洪抢险。对指挥不力,组织不到位的领导干部,区纪委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凡擅自离岗,临阵脱逃的国家公职人员一律开除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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