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TCSYTQ-2015-001121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文件 |
发文机构: | 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政府 | 发文文号: | 铜印政发〔2015〕19号 |
发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15-08-11 01:45 | |
公文时效: | 发布机构: | 印台区人民政府 |
索引号: | TCSYTQ-2015-001121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文件 |
发文机构: | 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政府 |
发文文号: | 铜印政发〔2015〕19号 |
发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15-08-11 01:45 |
公文时效: | |
发布机构: | 印台区人民政府 |
铜印政发〔2015〕19号
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管委会,区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驻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铜川市印台区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政府
2015年7月27日
铜川市印台区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加快我区电子商务总体发展水平, 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着力提升企业信息化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对全区经济社会的带动作用,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3〕5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陕政发〔2014〕22号)和《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意见》(铜政发〔2014〕45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快电子商务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㈠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市场主导、政策引导、产业联动、创新发展”的原则,依托产业优势,培育经营主体,推动普及应用,完善支撑体系,强化政策引导,优化发展环境,不断提升电子商务应用的广度和深度,促进全区电子商务快速健康发展。
㈡总体目标。运用好电子商务市场开放性、交易成本低、财务效率高、商品集约化等四个优势,加快发展电子商务,促进我区服务业转型升级。到2017年,力争大企业电子商务普及率达到100%,重点产业集聚区电子商务普及率达到80%,中小企业电子商务普及率达到50%;大企业网上采购比率和网上销售比率分别达到55%和50%,中小企业网上采购比率和网上销售比率分别达到20%和25%;企业网上支付所占比重达到40%以上;建设全市具有影响力的市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力争入选“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培育2—3家在全市有较强影响力的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培养电子商务专业复合型人才500人左右,培训电子商务应用技术人才1000人左右,基本形成电子商务应用广泛、保障体系规范健全、配套服务设施完善的格局,电子商务成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方式,我区成为全市电子商务应用的先进县区,在全市的影响力和辐射力明显提升。
二、积极培育电子商务经营主体
㈢发展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充分发挥龙头骨干企业在采购、销售等方面的带动作用,支持一批品牌效应明显、产品标准化程度高、系列齐全的行业龙头企业建立企业电子商务网站,以产业链为基础,以供应链管理为重点,实现采购、生产、销售全流程电子商务。积极引进国内知名电子商务企业在我区设立区域性总部或独立法人机构,通过建设物流分仓、运营中心、总部基地等带动我区电子商务发展,扩大电子商务交易规模。
㈣加快构建电子商务平台。围绕我区文化旅游、特色农业、设施蔬菜、药材种植、现代建材等产业,整合行业电子商务平台资源,创建全省同行业领先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整合政府、通信运营商、电子商务企业、行业协会等相关资源,建设集网络监管、政策发布、信息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
㈤实施电子商务示范工程。每年从传统电子商务应用、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商务配套服务企业选出一批基础扎实、成长性好的企业,进行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认定工作,推广成功经验,增强区域引导、行业辐射和产业带动能力。充分利用我区农业园区资源优势,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建设,吸引国内外电子商务企业和相关配套企业入驻,形成集商品贸易、平台建设、物流配送、融资支持等多功能、多业态的电子商务产业聚集区。积极开展省、市重点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认定,争创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
三、大力普及电子商务应用
㈥鼓励传统商业发展网络零售。支持流通企业拓展网络零售渠道,结合实体店面和物流配送体系,促进“线上线下”互动,满足不同层次消费需求。支持生产企业利用品牌优势,面向消费者个性化需求,积极探索网络直销模式。鼓励餐饮、住宿企业和第三方服务机构建立网上订餐、订房服务系统。支持传统百货、连锁超市等传统商贸企业,依托原有实体网点、货源、配送等商业资源开展“线上”与“线下”市场良性互动的网络零售业务。
㈦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建立区、镇、村三级农村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推动农业产业化基地、农业专业合作社、农副产品营销大户、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加工企业与涉农电子商务平台对接,不断提高农副产品网上销售和农资产品网上采购频次,降低流通成本,促进电子商务平台产业化发展。要把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骨干力量,要依托农业产业园,规范产业基地,加强农业主导产业标准化建设。要完善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着力打造印台特色农副产品。
㈧推进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鼓励中小企业依托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开展电子商务应用,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引导中小企业积极融入龙头企业的电子商务购销体系,发挥中小企业在产业链中的专业化生产和协作配套作用。鼓励中小企业通过第三方零售平台开设网络旗舰店、专卖店、网上商城等网络零售终端,开展网络直销、网上订货和洽谈签约等业务。
㈨加快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以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为契机,引导外贸企业积极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拓展国外市场,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培育本地跨境电商龙头企业。
四、完善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体系
㈩完善电子商务基础设施体系。加快无线宽带、光纤到户接入、4G网络建设和应用步伐,实现光纤到户全区域覆盖和重点公共场所无线网络全覆盖,为电子商务发展提供网络支撑。支持通信运营商与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合作,发展规模化和服务创新的数据中心、运营服务中心,提升电子商务集聚区信息基础设施的服务能力。
(十一)优化电子商务快递物流配送体系。支持建设现代化、集约型电子商务专业快递、物流中心和配送基地。建立物流信息综合服务平台,提升物流配送信息化水平。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快递和物流配送企业、连锁超市、农村和社区服务组织建立农村、社区终端共同配送服务网站。
(十二)建立健全电子商务支付体系。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拓展电子银行服务业务,强化在线支付功能,发展电子票据、移动电话支付等新型电子支付业务,推出适合电子商务特点的支付产品和服务。支持第三方支付企业构建安全、兼容、快捷的在线支付平台,加快产品和服务创新,做大做强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市场。推动金融IC卡在公共服务领域的一卡多用。
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十三)加强融资支持。探索开展服务电子商务企业的融资担保业务,鼓励商业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向中小电子商务企业提供小额贷款服务,并入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范围。支持金融机构探索无形资产和动产质押融资方式,扩大电子商务企业抵、质押品范围。鼓励具有较强盈利能力的电子商务企业利用股权进行融资,加强与股权交易中心、股权投资基地合作。
(十四)加大用地支持。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土地供应计划中统筹安排电子商务发展用地,优先保障电子商务重大项目和重大园区(基地)建设用地。鼓励利用符合规划用地性质的旧厂房、闲置仓库等建设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基地)。支持依法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发展电子商务。
(十五)改革准入登记制度。电子商务企业登记注册时,除法律、法规和国家已有规定外,各部门一律不得再设置前置审批事项。已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各类主体,从事网络经营时,在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电子链接标识或在网站主页面醒目位置公示营业执照真实信息后即可开展营业。放宽网络经营企业登记注册条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和出资的期限,注册资本实现认缴登记制。允许无实体店铺的网络商品交易和服务的市场主体用其居住场所为经营场所进行登记注册。除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网上交易或者依法取得经营前置审批外,从事网络商品交易的自然人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依法公示公民真实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后开展经营活动。具有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六、保障措施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区电子商务工作推进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电子商务有关管理办法、评选标准和工作流程,推进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组织电子商务培训、宣传、研究和交流活动,促进电子商务信用、安全、支付、物流等支撑保障和标准体系建设,组织编制电子商务年度发展报告、举办电子商务高层论坛,协调解决电子商务发展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负责日常工作。
(十七)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每年在我区设立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根据电子商务实施进度统筹安排,重点用于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电子商务宣传、培训和研究,高层论坛和交流合作,电子商务人才队伍建设,支撑保障体系建设,组织推动机构建设的奖励、资助和经费等,加快全区电子商务发展。
(十八)加强行业自律。成立区电子商务协会,发挥协会的中介桥梁作用,加强行业自律与行业监管,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保证行业有序、规范发展。
(十九)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区商务局、区人社局、区职业技术学校要尽快制定培训计划,常态化开展电子商务知识技能培训,提高公职人员电子商务应用能力和管理水平。区职业技术学校要紧盯市场需求,科学设置专业学科,开设电子商务课程,大力培养电子商务人才。同时,依托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培训学院,联合建设电子商务人才实训基地,加强电子商务职业教育和研究建立电子商务培训认证体系。积极加强专业人才引进。对引进的电子商务领域优秀工程技术人才和管理专家人才,按照相关政策,对为我区电子商务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高级人才予以奖励,在安家落户、社会保障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
(二十)规范电子商务管理。加快制定电子商务经营行为相关管理办法,研究建设我区电子商务交易监管服务系统。建立电子商务纠纷调解制度,规范经营行为,防范、打击电子商务欺诈行为,依法保护电子商务交易双方权益。建立“线上线下”交易活动的合同履约信用记录,对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开展商务信用评估,促进电子商务交易双方诚信交易。加快建立和完善电子商务交易品安全监管体系,不断强化网上交易品的抽检检测等安全监管工作。加快建立商务统计体系、监测分析制度和目标考核机制,不断提高电子商务管理水平,促进全区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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