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CSYTQ-2017-004107 主题分类:  区政府文件
发文机构:  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政府 发文文号:  铜印政发〔2017〕12号
发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7-08-31 15:16
公文时效:  有效 发布机构:  印台区人民政府
索引号:  TCSYTQ-2017-004107
主题分类:  区政府文件
发文机构:  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政府
发文文号:  铜印政发〔2017〕12号
发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7-08-31 15:16
公文时效:  有效
发布机构:  印台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铜川市印台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7-08-31 15:16

铜印政发〔2017〕12号

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铜川市印台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驻区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好、实现好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不断满足群众基本文化需求,进一步规范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陕西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及《铜川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要求,结合我区公共文化单位服务范围和业务特点,现将《铜川市印台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铜川市印台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是政府向社会作出的公开承诺,各职能单位要强化责任、主动作为,把执行好公共文化服务目录作为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实,坚持“政府端菜”和“群众点菜”双向发力,全力为群众提供项目齐全、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二、铜川市印台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的颁布、修订、废止和部门职能变化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适时进行调整完善,铜川市印台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的调整,由公共文化服务的实施单位提出,经区文广新局报区政府审定后予以实施。
  三、各承担部门要根据目录,结合实际,全力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高效、公平可及的公共文化服务。各镇(街道)要指导各村(社区)进一步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铜川市印台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docx

 

               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政府
                2017年8月31日

 


网络编辑:赵甜
信息审核:赵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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