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TCSYTQ-2018-000496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文件 |
发文机构: | 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政府 | 发文文号: | 铜印政发〔2018〕4号 |
发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18-02-01 19:57 |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发布机构: | 印台区人民政府 |
索引号: | TCSYTQ-2018-000496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文件 |
发文机构: | 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政府 |
发文文号: | 铜印政发〔2018〕4号 |
发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18-02-01 19:57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发布机构: | 印台区人民政府 |
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政府
关于管内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的通告
梅七铁路工程初步设计已于1958年8月1日批准,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第27条规定,经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我区辖区内梅七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已经划定,现通告如下:
序号管内铁路起止里程自铁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桥梁外侧向外的距离(米)备注
1梅七线K65+964至K72+5308~15单
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第27条规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后,由铁路建设单位负责进行勘界绘制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平面图,根据平面图设立标桩,请铁路沿线的有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和个人给予支持和配合。
在铁路沿线从事生产、生活或者其他活动的,应当遵守《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相关规定。
特此通告
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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